发布时间:2021-04-11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经广东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若对所列同志取得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反映情况要有具体事实,凡不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的电话和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
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设在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联系人:邓韵玢
联系电话:020-87680843
邮政编码:5100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0号60栋903室
广东省知识产权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31日
序号 | 姓名 | 现工作单位 | 拟取得资格 |
1 | 孙娟 | 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 高级知识产权师 |
2 | 黄燕 | 佛山高航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高级知识产权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