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0年度《和平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3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9号),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具体公告如下:

  我县的学习内容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认定,县财政部门不再另行认定。今年有两个网址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①“广东德泰永丰会计师事务所(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网址:http://www.gddtyf.net/”;

  ②“广东翔龙会计师事务所(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学习,网址:http://www.xianglongkj.cn”。

  现制定并发布2020年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内容

  和平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本地区相关学习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我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我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1。我县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我县财政局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和平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2.和平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名单

 

  和平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

 

  附件1

和平县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序号

学习形式

确认学分分值

学分确认方式

提交材料

1

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

每天折算为20学分。

1. 用人单位注册单位账号;

2. 上传培训计划,报财政部门复核;

3. 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培训计划后,用人单位导入培训人员名单确认学分。

用人单位发布的培训通知。

2

参加已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河源市”区域指定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

在线学习每小时折算为2.5学分。

施教机构直接回传。

会计人员无需申请。

3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

在校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自毕业年度起完成继续教育,于毕业当年确认。

于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由财政部门确认。

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扫描件)。

4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

每通过一科确认通过当年90学分。

1.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财政厅录入;

2. 其他资格考试由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1.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无需申请;

2. 其他资格考试提交成绩单截图(电子版成绩单)。

序号

学习形式

确认学分分值

学分确认方式

提交材料

5

承担省财政厅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科研课题,课题结项

1.独立承担确认为9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折算为6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结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1份。

6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1.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发表: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报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的扫描件1份。

7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1.独立出版:每本折算为9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出版: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6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书籍封面、封底(包含书号)的扫描件1份。

8

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每年折算为60学分。

由省注协继续教育系统回传。

无需申请。

 

  附件2

  和平县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机构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学习平台名称

学习平台网址

1

广东德泰永丰会计师事务所

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http://www.gddtyf.net/

2

广东翔龙会计师事务所

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

http://www.xianglongkj.cn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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