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财会人员:
为便于我区广大财会人员更新财会专业知识,顺利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请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按照要求开展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训方式
为方便会计人员学习,202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通过网上远程教育培训,不再举办面授培训学习。已在我区备案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如下:
东北财经大学(http://gdkj.edufe.cn/)
会计人员统一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进行继续教育。相关操作步骤如下:
登示进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后点击“继续教育”→选择公需课学习“公需课学习”或“专业课学习”均可→“用户登陆”选择“会计人员”登录(注意:未完成信息采集的会计人员不能登录,原有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的人员可以到平台“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功能窗口中操作找回密码登录;未在系统中采集过的会计人员需要注册新的账号)→选择公需课学习“公需课学习”进行学习(公需课学习30学分)选择相应网校进行学习(注意:选择的网校应与专业课学习的网校一致)→选择专业课学习后“进入远程教育”(专业课学习60学分)→选择所属区划和年度后再选择培训机构(网校)的平台网址“点击查看”即可进入相应网校网页进行付费和远程教育。
二、学习内容
参加学习人员可在以下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四)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六)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其他事项
1、此次继续教育由市及各县(市、区)分区域开展,市直及各县(市、区)选择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不相同,会计人员按自己工作地选择所属辖区的财政部门备案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学习,而学分成绩由所辖的财政部门进行管理。在我区生活的待业人员可选择我区备案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机构进行学习。
2、继续教育学分要求,公需课学习30学分,专业课学习60学分,学分需满90学分才算正式完成继续教育。
3、由于此次教育是首次使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进行远程培训,系统尚有完善之处,也缺少系统操作手册等资料,请各位会计人员认真学习摸索,我局亦会学习研究并跟进相关工作,及时更新信息帮助财会人员尽早熟悉系统。如有疑问请致电:0759-3616733,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2020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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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561826 学员通过我们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