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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陈皮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江门市新会陈皮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推进新会陈皮产业人才高质量发展,让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加快培育壮大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从事新会陈皮产业的个体工商户、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专业户中,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新会柑种苗繁育、种植、新会陈皮及其制品的生产、鉴定、贮藏、加工、经营等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申报职称评价。
 
第三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遵守乡风民俗和村约民规,在乡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男不满60周岁,女不
满50周岁。
 
第四章   评价条件
 
本专业职称分为两个层次三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新会柑种植、陈皮加工经营、陈皮鉴定技术员;新会柑种植、陈皮加工经营、陈皮鉴定助理工程师;新会柑种植、陈皮加工经营、陈皮鉴定工程师。本标准条件由基本条件、评价条件和破格条件组成。申报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各层级职称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各层级职称评价条件或直接以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新会柑种植及相关工作,基本了解新会柑建园、种苗选育、种植、病虫害防治、管理(修剪、肥水、采摘等)的全过程,能够解决一般性技术问题。每年参与并负责10亩及以上新会柑的种植或病虫害防治、管理(修剪、肥水、采摘等)。
2.从事陈皮制作加工工作,基本了解陈皮制作加工的知识和技艺,能完成陈皮制作加工的一般技术工作(包括陈皮制作、陈皮茶制作、陈皮产品制作、陈皮贮藏等),每年参与陈皮制作加工产品1000斤或以上。
3.从事陈皮鉴定工作,基本了解新会陈皮质量特色和生产过程,具备一定的陈皮鉴定知识(包括陈皮品质控制、陈皮感观品质的鉴定等),参与陈皮鉴定1批次(含1批次)以上的工作。
4.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的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业绩和成效,获得当地群众认可。
5.能协助开展陈皮产业的文创、流通、销售、推广等管理工作,每年参与陈皮产业的文创工作成效较好,得到群众认可;陈皮流通商品量达到1000斤及以上或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2.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取得乡村工匠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
3.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乡村工匠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新会柑种植工作,能掌握和运用新会柑种植的全过程技术,每年独立或参与完成种植新会柑50亩及以上,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新会柑种植、病虫害防治、管理(修剪、施肥、采摘等)方面的技术问题,并能提出相应的技术解决方案。
2.从事新会柑种苗繁育工作,参与新会柑种苗培育实验5项及以上,每年参与新会柑种苗繁育2000株及以上,存活率高于90%以上。
3.积极参与新会柑种植、种苗繁育相关的技术推广应用,取得一定的实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当地群众认可。 
4.从事陈皮制作加工工作,能掌握陈皮制作加工的知识和技艺,能独立开展陈皮制作加工的技术工作,每年参与陈皮制作加工产品2000斤或以上,主要参与的陈皮制作加工或研发的的产品(作品)、项目达2 件及以上。
5.从事陈皮鉴定工作,熟悉陈皮质量特色和生产过程,熟悉陈皮品质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掌握陈皮鉴定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能独立开展陈皮品质控制和鉴定相关工作,每年主要参与5 批次(含5批次)以上的陈皮鉴定工作。
6.创办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管理工作,有制定章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技术方案、陈皮产品经管方案等经历,参与制定上述方案5个及以上;能独立开展陈皮产业文创工作,并制定文创计划5项及以上;陈皮流通商品量每年达到2000斤及以上或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7.参与县级以上陈皮产业项目建设,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7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不具备上述学历和不具备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两项:
1.熟悉新会柑种植、新会柑种苗繁育的关键技术,能解决新会柑种植、病虫害防治、管理(修剪、施肥、采摘等)方面的技术难点,形成可行可复制的技术管理方案,使生产效率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2.每年参与种植新会柑面积达100亩及以上,开展新会柑种植创新技术推广20 项及以上,开展新会柑种植知识(技能)培训10场次(含10场次)以上。
3.从事新会柑种苗繁育工作,熟悉新会柑橘品系,主要参与新会柑种苗培育或新品种推广工作,完成新品种试验10项及以上,推出新会柑新品5000株及以上,存活率高达95%以上。
4.积极参与现代农业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并取得实效,主管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带动5户及以上农民增收。
5.从事陈皮制作加工工作,熟悉运用陈皮制作及产品加工的知识和技艺,能独立开展陈皮制作和产品加工的核心技术工作,解决生产实际问题,每年参与陈皮制作加工产品5000斤或以上,并具备一定的创新研发能力,完成陈皮制作或产品研发项目5项及以上。
6.从事陈皮鉴定工作,熟悉陈皮品质要求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认证及相关管理和技术工作等,熟悉陈皮质量构成并具备较高的陈皮品鉴知识与技能,每年能独立完成10批次(含10批次)以上的陈皮品质控制和鉴定工作,并形成陈皮鉴定的方式方法。
7.创办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管理工作,在被认定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投资高于50万元的涉农经营项目4年以上等,可独立负责经营管理工作,能制定相关农业生产技术方案,实施效果良好;陈皮流通商品量每年达到5000斤及以上或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8.参加县级以上政府财政安排的示范、推广类项目;参与县级以上农业项目的建设并通过验收,且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9.获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的奖励或称号。
 
第五章  评审绿色通道(破格条件)
 
不具备申报相应等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年限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等条件的限制直接破格申报:
一、助理工程师
1.取得江门市农村实用人才初级职称证书。
2.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证书项目需与乡村工匠申报专业、现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3.取得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三级)证书的人员(工种名称需与乡村工匠申报专业、现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4.取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
5.从事陈皮产业相关工作,在我市注册企业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法人代表。
二、工程师
1.取得江门市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证书。
2.取得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证书的人员(工种名称需与乡村工匠申报专业、现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3.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排名前10)、三等奖(排名第5)。
4.获得江门市十大杰出农民称号。
5.取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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