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职技研〔2021〕33号
各技工院校: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精神,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订并发布2021年广东省技工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具体如下:
一、学习内容
2021年我省技工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主要包括立德树人与思政教育、教学技能与创新、就业与创业指导、广东省三项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等相关内容。
1.立德树人与思政教育。包括师德师风建设、思政工作理论基础、课程思政、校园文化建设、班主任工作、心理健康及劳动教育等内容。
2.教学技能与创新。包括教学能力提升、教学方法创新、技能竞赛成果转换、多媒体教学及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内容。
3.就业与创业指导。包括学生职业道德培养、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及创新教育等内容。
4. 广东省三项工程(“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包括“粤菜师傅”人才、标准、文化体系建设;“广东技工”产业发展、乡村工匠工程实施、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南粤家政”信用、标准、产业、保障体系建设等内容。
二、学时要求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相关规定,技工院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专业科目学习的学时累计不少于42学时,其中立德树人与思政教育、教学技能与创新、就业与创业指导为2021年的专业必修科目,学习时间不少于18学时。
三、学习形式
可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用人单位举办的专业科目培训班学习;也可选择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省行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专业技术人员远程继续教育网络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学习。
四、有关工作要求
1.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强化培训质量,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按时高质量完成好继续教育学习。
2.公需科目指南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当年第一季度发布,课程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平台发布,供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学习。
3.专业科目培训完成后,学校要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同时做好审核认定学时工作。
五、其它
1. 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操作等技术问题,请拨打系统技术部门咨询电话:020-29817536、020-29064758。
2.省职业技术教研室联系人:张高翔、吴剑虹,联系电话:020-83341093、83346120。
附件:
关于发布广东省技工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职技研〔2021〕33号)
广东省职业技术教研室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