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专业必修课:聚焦轻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提升科技创新,强化轻工领军人才建设。
专业课:加强科技攻关、加大智能制造生产设备研发力度、完善绿色工厂评价标准等方面。
二、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完成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4天或84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包括公需科目5天或30学时,专业科目7天或42学时(专业科目分专业必修课24学时和专业课18学时),个人选修科目2天或12学时。
三、学习方式
1、面授:
相关培训资料由施教机构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编写并提供。具体组织培训工作由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负责,将在粤东、粤西、广州、佛山、珠海等地区面向全省轻工行业的大型企业与地区举行专业必修科目培训班,具体通知另发,并请留意 “广东轻工业联合会”(www.gdlii.com)或“广东省轻工业联合会”微信公众号公布。
2、线上学习:
通过“广东人才培训网”学习相应的轻工专业课程。
四、其他要求
(一)施教机构要按计划及时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班,选择高水平的讲师,高质量完成面授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学习情况登记。
(二)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