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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日前正式印发。这些重要看点值得关注:

1、事业单位翻译专业人员职称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译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一级翻译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二级翻译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三级翻译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2、鼓励已开设翻译专业学位的高校设置翻译相关专业技术岗位,支持高校从事翻译教学实践的教师参加翻译系列职称评审。
3、对在外交、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推动翻译行业发展取得重要成果的翻译专业人员,适当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条件限制,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4、全省翻译专业人员职称改革由省人社厅负责,广东省翻译协会具体承担全省翻译专业人员职称的评审和认定工作。

注:后附《改革方案》全文,敬请详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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