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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职称(职务)过渡对应表

附件4
序号 改革前职称名称 关系 改革后职称名称
1 职业高中正高级教师 对应 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讲师
2 中等专业学校高级讲师、职业高中高级教师 对应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
3 中等专业学校讲师、职业高中一级教师 对应 中等职业学校讲师
4 中等专业学校助理讲师、职业高中二级教师 对应 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
5 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业高中三级教师 可聘任 中等职业学校助理讲师
 
改革前后的中职教师职称对应关系表
 
 
 
改革后的中职教师职称等级与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对应关系表
序号 职称等级 关系 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 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 对应 一至四级
2 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职称 对应 五至七级
3 中等职业学校中级职称 对应 八至十级
4 中等职业学校助理级职称 对应 十一至十二级
5 中等职业学校员级职称 可聘任 十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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