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象范围在广州市范围内各种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达到考核认定相应系列(专业)档次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的全日制高校、中专(中职)学校毕业生。
二.
资历条件
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和其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其中对于申报工程系列中建筑
工程相关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对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高校、中专(中职)学校毕
业生,不予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下述各级别档次相应的学历、资历等条件:
级别 |
认 定 |
学历 |
资历(工作年限) |
论文 |
业绩成果 |
员级 |
中专毕业后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
----- |
全日制职中或中级技工班毕业后 |
助理级 |
全日制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毕业后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
----- |
全日制本科或技工院校技师(技师)班毕业后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 |
----- |
全日制获双学士学位后 |
全日制研究生班毕业后 |
中级 |
全日制获硕士学位后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
按照相应的技术资格条件提交论文、成果业绩 |
全日制获博士学位后 |
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技术工作3个月以上 |
----- |
备注 |
1、中专毕业后,小学(幼儿园)教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可以认定小学(幼儿园)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大专生不再认定员级,硕士生不再认定助理级。
3、国家、省市新出台的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三.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操作流程
根据广州市职称政策要求,职称业务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管理系统”申报,系统数据和纸质材料的内容保持一致,同时报送
法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
(一)
用户注册
1.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gzzc)。
2.点击“用户注册”(蓝色字体,在用户登录的下方),进入注册页面。
3.在“申请应用系统”步骤建议选择:①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③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系统。共三项。
4.在填写“基本信息”步骤:“姓名”与“公民身份号码”必须使用真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记住 “用户名”和“密码”,方便以后登录系统时使用。
(二)
登录系统
1. 登录中国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网址:http://gzrsj.hrssgz.gov.cn/gzzc),界面左边是用户登录选项,右边是职称的相关文件及申报职称提示。
2.“用户类型”请选择“个人”,使用注册时的“用户名”及“密码”进行登录。
(三)填写资料
1.登录后,界面左边是业务操作的目录树,右边是相关的职称文件、操作指引等。
2.根据要求选择“专业技术资格认定”。
(1)路径:正常申报/中级资格认定或初级资格认定/非中小学(幼儿园)/南方人才市场。
(2) “基本信息”栏:请上传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大寸蓝色底电子证件照;请慎重填写“认定专业”,具体可参照广州市各评委会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设置的评审专业。
(3) “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参加学术团体情况”不作具体要求,用户可以根据自己实际填写或暂不填写。
(4)“学历(学位)教育情况/非学历教育情况”栏:①“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添加栏的“结束时间”是指毕业证书的发证时间,但硕士、博士的是指学位证书的发证时间;“专业名称”项选毕业证或学位证毕业专业,并在“详细专业”手工录入毕业证或学位证的专业。②“非学历教育情况”栏不作要求,若填写,请在提交材料时提供相关的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栏:“工作单位及部门”,若劳务派遣请注明派遣单位及工作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申报认定专业必须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且满足申报认定的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尚未结束时,“结束时间”为空值;“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岗位工作内容,建议每个岗位不超过30个字
(6) “见习期奖惩情况/个人专业技术工作小结”栏:“见习期奖惩情况”建议简述或填写“无”;“专业技术工作小结”建议字数不少于1500字,内容应包括:①申报人姓名;②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表现(简写);③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详写,包括工作时段、工作内容等)④业绩成果(详写;⑤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必须围绕所申报专业填写.
(7)“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栏:硕士研究生申报中级认定时必须填写取得硕士学位以来发表的论文(收稿日期务必在硕士学位证发证时间之后),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
(四)上传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目录 |
要求说明 |
备注 |
1 |
个人居民身份证 |
正反两面均上传 |
上传至系统个人居民身份“证书、证明材料”栏 |
2 |
学历(学位)证书 |
|
上传至系统“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栏 |
3 |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有关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
|
上传至系统“学历(学位)教育情况”栏 |
4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现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须上传 |
上传至系统“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栏 |
5 |
上岗(从业、职业,执业)证书 |
在须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须上传 |
上传至系统“证书、证明材料”栏 |
6 |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相关有效佐证材料 |
上传符合资历条件中工作年限要求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其他相关有效佐证材料(如现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缴费明细表) |
上传至系统“证书、证明材料”栏 |
7 |
论文、著作及相关证明村料
|
申报中级认定的,须上传对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的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原件(包括封面、目录、完整正文内容)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领在主流数据库进行检索,提供论文检索页面截图并附网址,并提供期利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http://www.sapprft.gov.cn/zongshu/magazine.shtml)进行合法性查询的页面截图;未公开发表的,须是关于本人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申报人签名,经过核实签名并盖章) |
上传至系统“论文、著作”
|
8 |
其他材料等 |
如:资格条件中要求的业绩成果材料(如专利证书等),在校所学课程成绩单(表)复印件(申报人认为所学专业的课程设置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说明时上传,上传的复印件需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
上传至系统“证书、证明材料”栏
|
备注:
1、上传材料可以gif、jpg、ipeg、pdf、doc等格式上传,单个附件最大不可超过系统要求;
2、请保证所上传材料为原件,且清晰可辨;
3、被派遭至第三方单位工作的申报人须提供劳务派遭单位与申报人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第三方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有双方盖章的劳务派遺协议(上传原件至系统“证书、证明材料”栏);
4、
如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可由申报人个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说明在何期刊网检索,该期刊网只可检索论文所发表期刊至何年何月等检索情况),由法人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说明须随论文材料一并提交送审并上传至系统。如提
交送审论文所发表期刊未被收录入期刊网,可由申报人个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并说明检索情况),由法人单位加具意见并盖公章;该说明须随论文材料一并提交送审并上传至系统;
5、如境外发表的论文,(1)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可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电话841199)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电话:83561171)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2)提交论文原件和中文翻译版本1份;
6、科技人员申报职称时,论文篇数不足,可用业绩成果替代,具体参照《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
7、有关资料要求可登陆“广州职称”频道一“办事指南”栏目或“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登陆界面,查看《职称评定业务有问有答》.
(五)送审数据
“完成并送审”栏:完成申报数据录入,选择“同意”个人承诺,便可点击“送审”,个人网上信息将发送至“基本信息”所填写的“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审核后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路径:初级认定/中国南方人才市场人事代理部/代码:400036;中级认定/中国南方人才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代码:99989)
四.纸质材料
申报人在“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申报,并提交下列纸质材料: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一份,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法人单位权限)生成下载并使用A4纸竖向打印。打印出来不允许出现附页,其中第4页“基层部门考核鉴定意见”与“单位考核认定小组意见”均需有意见,且不能相同,同时加盖单位公章,“行政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必须签章。
五.其他事项
(一)已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不能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如:会计、审计、统计、经济、卫生、船舶、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药学、工业设计等专业)。
(二)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须在我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了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并在现工作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其中博士为3个月)以上。
(三)申请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未获通过的人员,当年(自然年)不得再行申请。
(四)南方人才市场(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和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能力、水平、业绩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时,对申报人所提供的学历(学位)和社保缴费明细进行严格复查。
(五)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的通知》(穗人社函〔2019]389号)要求,自2019年1月起启用广东省职称电子证书,纳入广东省电子证照系统的统一管理。电子证书打印方式如下:
1.登入广州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链接http: gzrsj. hrssgz. gov.cn/vsgzhr/Login_ ZJ2.aspx)“个人用户”权限,点击界面左侧目录“个人申报业务查询”,查询个人证书编号;
2.打开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链接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tdsourcet
ag= s_pcqq _aiomsg),点击界面右上角的“证书查询”栏目;
3.进入证书查询界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验证码”查询(不需要个人注册系统)
4在电子证书查询结果界面,可查看“广东省职称证书”电子版,如需打印,可点击该界面右上角“三”图标的“电子归档”进行下载打印。
六.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者,工作日均可受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节假日休息
参考文件: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高校,中专(中职)学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C2018910号)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着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
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申报评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学历资历条件指引)的通知》(穗人社发C2012]9号)
4、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暂行办法》的通知》(穗人职字(19999号)
5、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职[199815号)
注:以上文件可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职称”频道查阅(网址:http://gzrsj. hrssgz. gov. cn/gzze/)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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