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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广东省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回复(一)

1. 问:新环保职称评审条件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但在此之前2019年度的评审工作由于政策原因延误了,那么2019年的评审条件用新条件还是老条件?2020年会不会开展2次评审?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04号)第二条申报评审条件第(一)款“我省暂未出台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待省出台标准条件后再组织开展评审”。《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已印发,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2019年度生态环境专业职称评审按《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执行。根据省人社厅的安排,2020年将开展两次职称评审工作,上半年开展2019年度职称评审,下半年开展2020年度职称评审。

2. 问:我是应用化学专业的,但是我从事的是环保咨询行业,不知道能不能申请环保专业助工?

答:可以申请。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第二条助理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3. 问:标准条件中“实现环境工程专业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生态环境工程技术领域人才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可对应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有的申报人想申报中级职称,请问可否以上三种证书作为申报依据?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附录第5条“实现环境工程专业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生态环境工程技术领域人才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的,可对应其具备工程师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已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技术人员,视同已取得工程师职称,可作为申报高级工程师的条件,不需要再申报中级职称。

4. 问:本科毕业,前三年没评助理工程师,怎么评中级?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第三条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请先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再申报工程师职称。

5. 问:相关工作年限是按周年计算,还是年历年计算?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附录第4条:“本专业技术工作年限一般由毕业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起计算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止,按周年计算;资历计算是从取得现职称(具体指通过现职称评审日)起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止所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按周年计算。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

6. 问:能否先职称评审初级,再职称认定中级?广东省从初级到高级一步步都可以认定吗?

答:根据《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第二条规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第三条规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因此,只有初次专业技术资格才能考核认定,已具备职称不能再参加考核认定,且要求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

7. 问:专科学历,能直接跳过技术员评助理工程师吗?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附件《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有关助理工程师的申报要求:“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故请先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再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

8. 问:标准条件中“市(厅)级科技项目包括省厅单位以及其他地级市(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等下达的技术研发、政策研究等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科研计划项目属于什么级别呢?这个省部级、地市级有没有区分依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属于哪个级别的奖项?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附录第9条:“省(部)级科技项目包括国家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含省级科技主管部门)等下达的技术研发、政策研究等项目。市(厅)级科技项目包括有关省厅单位以及其他地级市(含市级科技主管部门)等下达的技术研发、政策研究等项目。”市生态环境局的环境科研计划项目属单位内部科研项目,不属市(厅)级。广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属于市(厅)级科技成果奖。

9. 问:我今年在湖南长沙认定的中级职称,那我以后评高级可以在这个基础上评吗?还是说需要在广东省重新评中级后才能评广东省的高级职称

答: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0〕306号)第三条规定“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第四条规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第十五条规定“省外来粤人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参照执行。中级资格的确认,申报人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由省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省人社厅确认发证;属市、县的,报地级以上市人社局确认发证。初级资格的确认,由县(县级市、区)、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或省直主管部门确认发证”。因此,您需将外省中级职称在广东省相关部门办理核准后,申报评审广东省的高级职称

10.   问:评价标准条件中“在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中文核心期刊或以上级别刊物上公开发表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请问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算不算合格刊物?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附录第23条规定“论文:指在取得出版刊号CN(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或ISSN(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的,与申报评审专业相关的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领域技术研究性学术文章”。
附录第24条规定:“中文核心期刊:以文章发表当年的上一年度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北大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目录(南大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中信所版)为准,高级工程师系列在前面的基础上增加中国高职高专核心期刊目录”。

11. 今年的职称评审,为什么事业单位人员要执行评聘结合?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第二条第(四)款“2.实现职称制度与用人制度有效衔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工程技术人才素质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聘用具有相应职称的工程技术人才到相应岗位。”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环高评〔2020〕01号)第七条第(一)款“1.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凡执行“评聘结合”的我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核定空岗情况,确定申报资格。”

1 2.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有什么要求?评审2019年的职称继续教育发证日期是否也是需要在2019年8月31号前?如果评审初级工程师生态环境技术专业,继续教育系列是否只能填写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填写实验技术是否也可以?

答: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环高评〔2020〕01号)第三条“申报评审时需提供2019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继续教育证书须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登记打印,并加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印章。发证日期不要求2019年8月31号前。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按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2019年度生态环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环函〔2019〕741号)执行。

13. 关于资历的条件“取得上一级职称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能否给出具体例子呢?请问2016年底取得的中级职称,哪一年才能申报高级职称?

答:例如,某人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2016年12月30日通过工程师评审,2017年2月6日取得工程师职称证书,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满5年,则可以申报2021年度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14.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单位帐户如何申请?在哪里申请?
答:人事单位及主管单位可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外网)_人事单位》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外网)_主管单位》,并根据操作手册指引申请。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15. 中专毕业,工作十年可以直接评工程师吗?

答:不可以。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第三条工程师(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博士学位。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5.具备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中专毕业,不满足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要求。

16. 总公司在外省,社保在广州一家人力资源公司代缴,可以参加广东省职称评审吗?

答:可以,须经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环高评〔2020〕01号)第三条申报对象“(二)中直驻粤单位或外省驻粤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员,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其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17. 工程师评价标准条件中规定:“(14)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且有应用案例,或取得2项以 上实用新型专利(排名前3)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或取得2项以上软件著作权(排名前3)且每项有对应的应用案例。”请问这里指的发明专利有没有要求排名前几(取得1项以上发明专利且有应用案例)?

答: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对发明专利没有排名的要求。

18. 职称评价标准条件中,工程师业绩成果条件所述“主持10项以上的各种业绩”,是1种达到10项以上,还是可以多种业绩一共达到10项以上?

答: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3号)第三条工程师(三)业绩成果条件,2.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专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5)从事生态环境管理与咨询工作,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或虽不满足下列业绩成果条件之一,但完成项目总数达到10项以上,项目均通过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企业的评审、验收、批复或备案,且参与项目累计合同金额达80万元以上。”10项以上是指多种业绩的项目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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