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3.专业类别
已开通专业类别 |
工程技术(机电工程) | 工程技术(建筑工程) |
---|---|---|
工程技术(路桥、航运工程) | 工程技术(标准、质量、计量工程) | |
心理特点以及心理危机 | 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 | |
工程技术(林业工程) | 工程技术(食品工程) | |
工程技术(化工工程) | 工程技术(电子工程) | |
技工学校教师 | 群众文化 | |
高校教师 | 档案专业 | |
文物博物专业 | 经济师 | |
图书资料专业 | 文物博物专业 | |
社会工作专业 | 艺术设计等专业 |
我要报名(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561826 学员通过我们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