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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目前,抗击新冠肺炎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期,疫情受控后,各会员单位将全力投入到繁忙的抢节点生产任务中,为了让有意愿申报学会2020年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科技人员在抗疫期间有充裕时间准备个人材料,学会今年相对于往年提前一个多月启动职称评审工作。

2016年以来,学会已经连续开展了四年职称评审工作,收到显著成效,促进了会员单位人才培养及人才梯队建设,也获得了行业及政府相关部门的认可。因此,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人员申报。

本通知发布后,学会职评工作小组将指派专人负责接听会员单位及申报人员的咨询电话,做好服务工作,同时欢迎科技人员提前撰写科技论文,并投稿到学会会刊《广东造船》。

抗疫期间尽量避免人员流动,因此,今年的集中培训及上门辅导申报材料填写工作,将在政府有关部门通知允许召开聚集性会议后组织开展。

2020年学会职评申报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评审依据文件

1. 《关于修订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文件的通知》(粤船会字〔2018〕32号文)(附件A)。该通知包含《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及《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评价办法》三份评审工作文件;

2. 《关于<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规定>的补充规定》(粤船会字〔2019〕37号)(附件B)。

    二、评审范围

参评人员范围:会员单位从事船舶及海洋工程研发、设计、建造、科技管理和工程管理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个人会员,均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学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系列:船舶工程系列。

学会评审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名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对应等级: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为初级,工程师为中级,高级工程师为高级(只评副高级)。

    三、报送时间

    职称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各会员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参加评审。公示结果与推荐申报的人员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学会秘书处。

    四、申报条件

申报评审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见附件A及附件B。

    五、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材料要有事实依据,内容要完整准确,层次要分明,排版整齐,用A4纸打印(除作特殊说明的以外),签具意见或签名要字迹清楚。

(一)申报人填报材料(按照附件C的格式)

1.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4.《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承诺书)》;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破格申报审批表》(仅破格申报人员填报);

7. 学历、学位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学习证明的复印件;

8. 现持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证书或任职证明的复印件;

9 .任现技术职务期间发表的或参加学术交流的论文、论著、译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的复印件。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或论文集上收录的应附该刊物或论文集的封面、目录的复印件(目录中应作标记);获优秀学术论文等奖项的应附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合著、合译的,须提供本人承担内容和字数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10. 任现职务期间获得奖项、技术成果、荣誉、专利等的,应附有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

11. 任现职务期间其他说明本人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以上个人申报材料要按要求合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

(二)申报单位填报材料(按照附件C的格式)

1.申报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完整、真实、准确,核实有关证明材料与申报人提供原件一致的,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在“单位考核意见“、“单位推荐意见”等栏目签具单位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人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分类表》的申报基本信息,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单位推荐排序”并签具“审核、考核意见”,由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领导签具“主要行政领导意见”,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3. 由单位人事部门填报《申报人员单位内部公示结果一览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评审收费

    按照《广东造船工程学会船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评审费由申报单位统一收缴,与申报材料同时交学会秘书处。评审费用标准:高级职称1600元/人、中级职称1200元/人、初级职称800元/人。

    七、证书及材料发放

评审结束后,由学会向申报单位统一发放该单位通过职称评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评审材料(合订册),每位通过职称评审人员的评审材料(合订册)由学会秘书处和申报单位各存档一套。

 

              学会职评工作联系人:刘光斌 13322806283;陈文洁 19128628653;

             学会办公电话:020-81363637;邮箱:gdsname@163.com

 《广东造船》编辑部电话:020-84370517;

  邮箱:gdzc@gumec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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