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编辑:广东继续教育网 时间:2022-09-13 点击: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有关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全省知识产权系统2022年度工作重点,结合知识产权行业发展趋势,按照深化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要求,经研究,确定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为:
(一)知识产权基础。包括知识产权制度概述,知识产权的取得机制、保护机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知识产权金融,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与管理,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大工程;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原则,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体系,国际知识产权环境等。
(二)专利。包括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运用。
(三)商标。包括基础、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四)地理标志。包括地理标志保护的申请、地理标志的审查与认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合法使用、地理标志的保护与监管;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世界贸易组织地理标志保护机制,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中国地理标志海外保护的实践等。
2022年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推荐 |
编号 |
课程 |
学时 |
1 |
文化创意产品的知识产权保护 |
2 |
2 |
农业知识产权概论 |
3 |
3 |
知识产权法 |
3 |
4 |
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
3 |
5 |
法律知识和维权保障 |
1 |
6 |
民法典 |
10 |
7 |
《专利法》解读 |
2 |
8 |
《著作权法》解读 |
2 |
9 |
物权法 |
4 |
10 |
《商标法(修正)》解读 |
3 |
11 |
法治中国 |
7 |
12 |
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 |
2 |
二、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2021年度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专业科目不少于42个学时的学习任务。
三、学习形式
(一)可参加由各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施教机构组织的培训课程。有条件的法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
(二)远程教育可通过
广东继续教育网(
http://www.gdjxjy.com/)、
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
http://www.gdrsrc.com)学习相应的知识产权
专业课程,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学习后,凭借远程网站出具的学时证明,可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专业科目学时。
四、有关要求
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开展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同级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各级知识产权继续教育施教机构要合理制订培训计划,提高培训质量,为我省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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