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编辑:广东继续教育网 时间:2019-02-27 点击: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粤教基办函〔2018〕75号),我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经各地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将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等11个单位确定为2019年“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具体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19年2月27日至3月5日止。公示期内,如持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梁春晓,020-87770693;电子邮箱:gdxqjy2010@163.com;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广东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信息化教育处,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评审结果.docx
广东省教育厅
2019年2月27日
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评审结果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专家评定,现确认广州市教育局等11个单位为“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名单如下:
一、“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入选县(市、区)
序号 |
地市 |
县区 |
申报单位 |
1 |
广州市 |
越秀区 |
越秀区教育局 |
2 |
广州市 |
黄埔区 |
黄埔区教育局 |
3 |
广州市 |
荔湾区 |
荔湾区教育局 |
4 |
广州市 |
番禺区 |
番禺区教育局 |
5 |
广州市 |
南沙区 |
南沙区教育局 |
6 |
汕头市 |
龙湖区 |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政府 |
7 |
韶关市 |
南雄市 |
南雄市教育局 |
8 |
茂名市 |
信宜市 |
信宜市教育局 |
二、“广东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实验区”入选镇(乡、街道)
序号 |
地市 |
县区 |
申报单位 |
1 |
广州市 |
番禺区 |
番禺区石碁人民政府 |
2 |
佛山市 |
顺德区 |
顺德区北滘镇教育局 |
3 |
云浮市 |
罗定市 |
罗定市黎少镇中心小学 |
我要报名(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561826 学员通过我们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