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陆广东继续教育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颁布水上救生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9〕1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共同制定了水上救生员等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予颁布施行。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20日

 

4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名称

1

4-02-03-04

水上救生员

2

4-08-05-05

机动车检测工

3

6-29-03-10

轨道交通信号工

4

6-30-04-04

潜水员

我要报名(留言后专人第一时间快速对接)

已有 561826 学员通过我们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 政策法规
  • 资格条件
  • 职称论文
首页 |平台简介|法律声明|报名流程|招聘英才 |报读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