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建〔2019〕21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直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17号部令)、《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等规定,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称“安管人员”)的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安管人员”必须按学时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取得学时证明,方可申请证书延续。为服务我市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安管人员”(原“三类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并委托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施工企业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A、B、C证)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内容;
2.建筑施工临时支撑结构术规范;
3.安全案例分析。
三、组织实施单位:揭阳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
具体培训时间及安排可到市建设执业资格培训中心咨询。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663-8220392
电子邮箱:1076284607@qq.com
附件:2019年度揭阳市“安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019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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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561826 学员通过我们完成了继续教育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