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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广东省继续教育的相关说明

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要求,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从2010年起每年(自然年)应接受72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公需课为18学时,专业课42学时,选修课为12学时。根据省厅有关安排,现说明如下:

一、操作系统

系统1:请学员先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登录)中注册,注册时请务必录入本人真实信息。登陆后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继续教育情况管理、打印继续教育证书等;非教师系列人员专业课、选修课仍通过本系统申报。

系统2:教师专业系列人员同时登陆广东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点击登录)进行选修课、专业课学时申报,审核通过的学时情况对接到系统1高等学校教师或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系列之中。

(教师平台账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新进教师需下载填好教师平台个人信息导入表发给人事处负责老师生成账号)。

系统3:在线公需课学习平台。从2020年4月起,教育、卫生和会计行业的公需科目学习在各自的行业系统进行,请点击以下链接进行学习:

(1)省教育厅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咨询电话:4000900180。请详细查阅广东省教师公需课学习操作手册。操作步骤:1.登录http://jspx.gdedu.gov.cn/jspx(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获取初始帐号密码;2.用获取的初始账号密码,在公需科目学习平台进行登陆,网址:http://gl.gdedu.gov.cn/;3.修改密码,并绑定邮箱后退出,重新登陆,进入学习。完成学习后,申报学时,在系统1查询。

(2)省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平台网址:https://www.91huayi.com(华医网)、http://www.xueyewang.org(学业网)咨询电话: 020-38914613(华医网)、020-87566316 (学业网)。

(3)省会计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平台网址:https://kj.gdczt.gov.cn

二、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接受继续教育:

(一)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

(二)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三)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

(四)接受远程教育;

(五)其他符合规定的继续教育方式。

三、学员除参加网络教育获取学时外,也可参加各类培训(各类培训1天为6学时,不足1天按实际学时折算,须上传证明证书材料至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和用科研成果来折算继续教育学时。公需课每年为学习指定内容,必须参加相应的现场专题培训或通过网络学习取得,不能用其它任何科研业绩或其它各类无关培训来折算。科研成果折算课时方法如下: 

(一)取得以下前五项成果的主创人员(第一作者或主编或项目主持人)可折算当年专业课28学时或全部选修课12学时。 

1.当年获得专利; 

2.当年出版专著; 

3.当年完成校级、市级、省级及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5.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如指导学生获奖等);  

6.以上五项所列成果的非主创人员,按14学时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时间或选修科目时间;  

7.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专业课必修内容以外的学习时间,即专业课28学时或全部选修课12学时。  

(二)以上成果折算专业课学时可以累计,但同一成果只能折算一次,科研成果、学历进修折算专业课时、选修课时均须上传详细证明证书扫描件。 

 本说明包括附件内容是学院人事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多份文件分析整理而成,非官方文件,若有异议以官方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757-83106900。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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