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广电工程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根据省、市评审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0年度申报广州市广电工程职称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专业范围、报送申报材料的地址和时间
(一)我市评审专业范围:从事广电工程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各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部门及市直各有关单位申报评审广播电视工程技术专业高、中、初级资格的申报材料报送我局职称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42号西座3楼,邮政编码:510055)。
(三)受理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资格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至10月1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直属单位人员申报广电工程专业正高级资格评审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前(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各区及市直各有关单位需报送省广播电视局的正高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9月30日(节假日除外),报送省广播电视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报送省(外)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务必于省(外)评委会受理材料截止日期前5个工作日通过省、市两个系统报送至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中心不受理纸质材料),经我市在市系统审核同意并打印《职称评审材料评前审核表(电子印章)》后,方可将申报评审材料送省(外)评委会。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一天预约材料报送时间。
二、评审条件
广电工程专业技术的资格条件,执行2019年国家《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突出贡献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的暂行办法》(粤人社发〔2012〕3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0〕142号)、广东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做好2020年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粤广电人[2020]34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12号)等省、市人社部门和省广播电视局颁发的相关规定。
三、报送申报材料要求
(一)我省职称评审工作启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www.gdhrss.gov.cn/gdweb/)。申报省广播电视局评委会人员需自行注册并填报相应内容后,选择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为法人单位申报。除网上申报外,其余纸质材料仍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交,且纸质材料需与网上填写内容相符。
(二)申报人登陆我市“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市系统”,链接:http://gzrsj.hrssgz.gov.cn/vsgzhr/Login_ZJ2.aspx),阅读“职称评定业务有问有答(2020年)”,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广电工程专业技术申报人的资历年限计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所有申报材料的取得时间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本年度评审的有效材料。申报人须严格按照要求在市系统上填报和上传申报评审材料,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系统填报、上传材料一致。报送材料如下:
1.《广东省职称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1份,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涂改,要求表格正面的页码是单数页,反面的页码是偶数页,不得更改表格的结构,表内所填写内容不得涂改。
2.《广东省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下同)原件1份。外加复印件:申报广电工程专业高级资格一式30份,中、初级资格一式20份。
3.根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我省出版、广电系列职称评审不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作强制要求。
4.对照资格条件中“专业工作经历,业绩成果条件”,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主要专业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获奖、科研成果、论文著作、奖励等方面的证书、证明,与《业绩、成果材料》封面合订成册,经单位审核验证后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核对人签名后提交。非个人或无等级的获奖项目,应注明等次及个人的名次。提交的专业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的内容相符。对于作品主创人员另有说明的,应由单位开具证明,说明申报人负责的专业岗位和专业名次,并附有节目单、项目书等原始材料证明。
5.申报两个专业技术资格按原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要求办理。属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级别职称。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可申报现岗位同级别对应职称。
(三)按照省广播电视局及市人社局要求,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根据《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发〔2018〕227号),申报人需提供有人社部门出具的2020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证书原件,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中相应粘贴页上,同时填入《评审表》继续教育栏目内。因特殊原因暂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需要提交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1)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评审通过后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可确认发证。
2.根据中宣部印发的《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中宣发〔2005〕14号)精神,原省广电局印发了《可作广播电视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依据的全国性全省性节目奖项目录》的通知(粤广局发〔2007〕215号),各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核对个人业绩成果时,应按文件规定办理。
3.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没有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交任职以来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一式1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并将《年度考核登记表》的考核结果填入《评审表》内相应的栏目。
4.对照人社部发〔2019〕16号文、粤人发〔2003〕178号文、粤人发〔2005〕177号文和粤人发〔2007〕197号对学历、资历条件的要求,提交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各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中相应粘贴页上,并由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后加盖公章。其中,学历(学位)证书建议附上学历(学位)鉴定证明,毕业证书证明可通过实名注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下载打印有二维码的版本,即该网站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证明可通过实名注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获取。取得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在线查询https://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tdsourcetag=s_pcqq_aiomsg,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其他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可提供如下材料之一:(1)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2)由申报人毕业学校开具学籍证明(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根据粤人社发〔2019〕104号文的要求,提交由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在职在岗证明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贴在《证书、证明材料》“其他证明、证书”处。属于劳务派遣人员,还须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许可资质,以及申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该说明须随在职在岗证明材料一并提交送审并上传至系统。
6.按照所申报专业资格条件规定的著作、论文、专业调查报告数量,提交取得现资格以来公开发表论文的刊物、著作、专业调查报告原件,并用标签标明发表论文的位置,规定数量之外的论文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包括论文刊登刊物的封面、刊号、目录及完整正文)。提交的论文和专业调查报告必须是在本专业期刊(刊号为CN、ISSN,不含图书、报纸)上发表的专业论文和调查报告;申报副高及以上级别的论文必须在正刊上发表(在增刊、副刊上发表的不予认可);在期刊的同一期内发表两篇及以上论文,只算其中一篇;提交的学术专著必须是书号为ISBN的独立撰写专著,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编撰的普通教材、普通工具书以及创作的作品集,都不能视为学术专著。其中公开发表在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或ISBN出版书号的个人专著,申报人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www.wanfangdata.com.cn/)、中国期刊网(http://www.qikanchina.net/)、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将检索页面截图并附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供各级申报评审材料审核部门查验,且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上传的论文应附上刊物的封面页、目录页、正文页。论文发表的刊物,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在单位内部使用的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需填写《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原创性声明》(见附件2),说明主笔人、撰写的时间、公开印发传阅的范围、是否投入应用、取得什么效果等。
7.《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单面打印,重点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申报高级资格2500字左右、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
8.申报副高级以上资格人员需在评审当天到达评委会现场进行答辩,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提前一周通知参评人员。答辩时间为15分钟/人,主要考察申报人的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业绩成果。
9.《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送审材料袋上。
10.送审材料一律由最后审核部门审验盖章后密封(加封条和骑缝章)后送我局职称办,未按要求加封的或封签有损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送省参加评审材料需按照省广播电视局要求提供准备好的材料彩色扫描为PDF格式,刻录光盘提交。具体要求见:http://gbdsj.gd.gov.cn/zxzx/tzgg/content/post_3060421.html。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我局职称办。
(二)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整,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并一次性完整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和业绩成果,之后一般不再调整和补充材料。
(三)申报人在录入信息前须认真阅读注释,严格按照要求准确、规范填写专业名称和其他各项信息。上传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1寸蓝色底(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电子证件照,照片应为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大小在500k以内,像素不小于413×295。评审表中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和时效等必须准确、完整填写,不能空白或填写模糊,不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不予受理。
(四)评审材料要装在专用的档案盒或材料袋,档案盒或材料袋正面左上角须填写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底部需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申报专业,密封后加盖骑缝章。
(五)所有复印件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实,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签上审核人姓名,加盖单位公章。
(六)“年度考核”若考核年限超过5年的只提交最近5年的考核结果。
(七)“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领导,并非部门领导。
(八)《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填写注意事项:
1.第1页“现职称取得时间”以资格证书标注的评审通过时间为准,属于转系列评审晋升或具有两个系列职称资格的,应同时填写两个职称名称及评审通过时间。“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至申报日期为止,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应前后衔接,中间不得有空档或重叠。
2.多方合作、多人合作项目,必须如实注明,并明确列出本人承担部分及所起的作用(本人所起作用指主持、主要参加或一般参加)。
3.第9页“获现资格以来撰写的主要论文、著作”,以先论文后著作顺序填写,均应填写刊号,“作者名次”分别为独立、第一、第二……,合著作品须注明作者共几人,按实际排名列出前三人。
(九)在市系统上填写学历(学位)教育情况,应从最高学历填写至最低学历。
(十)提交科研项目成果的,须同时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立项通知书、项目结题报告或阶段性进展情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科研成果奖项未注明等级(含以“优秀”、“良好”等划分等级)的,须由颁奖机构书面说明奖项级别。
(十一)以包含“经同行业专家鉴定认可”或“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专家评价”等描述的业绩成果条件申报职称的,必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召集三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在本行内享有一定声誉的专家对申报人的具体业绩进行集体论证,将论证意见填写在《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上3名专家职称证书复印件。
(十二)二次以上申报者请提交新增业绩说明。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费的标准及缴交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穗发改〔2018〕525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市所有评委会(含有关单位自主组建的评委会)免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含认定、论著鉴定、答辩费)。在省参加职称评审的,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执行,评审费为580元,答辩费140元,论著鉴定费200元。评审费在材料审核通过后再另行通知缴交。
六、相关表格的查阅、下载
(一)除须通过“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填报材料,其他送省评委会的申报人员还须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相关评审表格(《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不再使用原广东省人事厅制作的表格),并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二)我省2020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七、局职称办报送材料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西座3楼
联系电话:83857482、83842977
联系人:殷丽施、王三河
附件: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承诺书
2.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原创性声明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0年9月10日
附件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承诺书
姓 名 |
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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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申报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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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 |
申报评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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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因故未能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完成___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暂无法提供___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现郑重承诺: 按照国家及省有关规定,保证在___年 ___月 ___日前完成___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如未能在此之前完成,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承诺人:XX XX年XX月XX日 (以上内容请手写,并亲笔签名) |
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专业职称时,因故无法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可提供此承诺书作为继续教育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2
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原创性声明
个人填写栏目 |
本人(姓名),就提交的工作(项目)报告或案例材料声明如下: 《材料名称标题》为本人作为独立(第一)作者,结合XX年XX月期间XX工作原创撰写的报告/材料。本人独立撰写了此份材料的全文(或明确列出分工完成的部分)。除已注明的内容外,此份材料中不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成果。 特此声明。 签名: |
单位填写栏目 |
(姓名)同志关于《材料名称标题》的声明属实。 该材料是为解决(什么技术问题),由该同志撰写的工作(项目)报告/案例材料,于XX年XX月期间在(什么范围内)公开印发传阅。 (此段副高以上必填)该材料所提出的措施、方案对XX工作产生了(什么样的显著效果)。 (按公开印发传阅的范围确定公章级别) |
(需填写的内容在模板中以斜体标出,填妥后请自行调整字体和版式。)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