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 州 市
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潮轻评办〔2020〕5号
关于2020年度我市轻工、食品和机电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潮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潮人社〔2020〕64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度轻工、食品和机电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我市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
二、评审范围与评审条件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从事轻工、食品、机电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技术人才。
(二)评审条件:
1.轻工专业执行《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5号);机电专业执行《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食品专业执行《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6号)。(附件2.3.4)
2.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暂未完成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习任务的,可用个人承诺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承诺书》(附件1)作为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评审通过后提交《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则可确认发证。
4.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三、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相应评委会。
(二)市直、各县区设立非公职称申报点。按属地管理及行业管理原则,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非公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具体报送程序:
1.对于县(区)非公职称申报点,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经县(区)人社部门复核后报送;
2.对于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申报材料报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受理审核后直接报送。市直非公职称申报点设在潮州市新洋路378号人力资源大楼一楼。联系电话:2129161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20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四)对于已调整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国家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资历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对于仍执行省颁布的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学历资历年限要求按照省标准框架确定的系列(专业),资历年限的计算截至2020年8月31日。
(五)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写并生成《广东省职称评审表》并上传电子证照。职称评审使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六)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职称申报工作,今年我市启动网上职称申报,专业技术人才在完成职称申报纸质材料后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潮州市→职称评审申报事项进行申报。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5。广东政务服务网申报网址: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5100007335866Y3442111440005。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申报送审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
(2)《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
(3)《()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15份,其中原件1份。填写内容超出页面范围可打印2页并盖骑缝章,不接收双面打印。
(4) 提交大1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并贴在《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
(5)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
(6) 提交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报告》5份。
(7) 提交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各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8) 学历(学位)证书、非学历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各1份,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9) 提交本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复印件1份,并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相应粘贴页上。
(10) 提交反映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与《业绩成果材料》一起装订成册。
(11) 对照论文、著作条件的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或著作原件及相关证书。
(12) 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与申报单位一致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申报者出现转岗,由现工作单位出具转岗证明
(13) 提交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附件6)
(14)提交《广东省轻工、食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附件7)
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时,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并按要求进行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
(一)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申报受理地址:潮州大道南段科技楼2楼潮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联系人: 邱鹏 联系电话:2393697
(二)收费标准:按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1.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收费280元;
2.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每人收费450元。
附件:
1.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承诺书
2.《广东省轻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5号)
3.《广东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2号)
4.《广东省食品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66号)
5. 潮州市职称申报网上操作程序(本市评审)
6.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
7.《广东省轻工、食品、机电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汇总表》。
潮州市轻工专业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