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教育局,区直学校,区教科培中心,广外佛山外校:
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当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公需课18学时,专业课42学时,选修课12学时。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中小学(育儿园)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有关工作作出如下通知: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按要求完成每年72学时任务,是适应教育发展促进自身专业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教师职业客观要求。通过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转变教育观念,提升素质能力,对学校和学生发展起着关键作用。教师个人和学校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意义,教师要积极主动参加继续教育,学校要创造有利条件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
二、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类型与学时要求,教师通过不同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参加继续教育,完成培训学习任务,提升专业能力水平。
(一)公需课。公需课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实施。目前省人社厅已对公需课学习制定了学习指南,开放了网络课件,并公布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版)”,教师可以自行登录免费学习(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ssologin/login)。学习任务完成,系统将自动登记学时。2018年,我区按照上级要求没再组织公需课学习,教师要自行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该年的公需课,且须在6月完成补学。今后公需课学习照此进行。
(二)选修课。选修课属于基于学校和教师个人发展需要的校本课程,由各学校自行组织开展面向本校全体教师的校本培训(研训),每年初学校管理员在“广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上备案并发布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培训结束后管理员统一在网上登记教师参训学时。各学校当于学年度初或开学初制定学年度或学期校本培训计划,确定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主讲人,学年(学期)结束进行总结;校本培训计划和总结要及时上交区教科培中心培训部。
(三)专业课。专业课是教育行政部门按计划组织开展的各种形式的教师继续教育活动。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时实行“省、市、县(市、区)”三级管理,按“谁主办、谁审核”的原则审核并登记学时。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初公布本年度全区教师培训计划,学校按要求选派教师参训。目前我区部分教师通过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完成了2018年度专业课学时,部分教师因各种原因未能完成学时。
三、结合我区教师实际情况,为保证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部完成2018年专业课继续教育学时,区教育局联系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教师研修网等几家专业从事教师远程教育机构,开设专业课学习网站,供教师自主选择补学2018年专业课。请各学校认真统计本校教师专业课完成情况,及时组织学时不足的教师参加学习。
(一)学习安排。
1.教师信息收集:5月13日—5月16日;
2.教师选课时间:5月24日—5月29日;
3.单位缴费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4.培训学习时间:6月3日—6月26日。
(二)选课操作。
教师可以任选以下几个网络学习平台登录选课学习(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的各机构操作手册):
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 http://jxjy.fosu.edu.cn
2.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高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http://ss.gdteacher.com/
3.中国教师研修网 2019gmycpx.yanxiu.com
(三)学习费用。
1.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件精神,专业课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负责解决。按规定,专业课学习每课时收费4元。
2.缴费方式: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将培训款项汇至相关培训机构账号(见附件)。
四、请各学校做好教师专业课学习组织发动工作,指定一名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网络学习管理员,负责对本校教师个人信息和选课信息进行审核,并配合做好报名、缴费、学习督促等管理工作。学校要对教师参训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督促教师自觉学习按时完成学习任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表现要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范畴。
五、本工作由区教科培中心具体负责,有关事项直接与中心培训部联系。具体学习中遇到问题请与网络培训机构联系,联系方式:
(一)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 电话:0757-86260609,Q群:947681921(高明区教师继续教育管理群)。
(二)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热线:4000900180,Q群:974491643 (高明区教师继教培训群);
(三)中国教师研修网咨询电话:400-7799-010,Q群:340909148(高明区教师继教管理群)
(四)2019年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途径与方式另行通知。
六、请各单位(学校)于5月16日上午下班前填好附件6,并通过教育OA发送至区教科培中心培训部黄凤英处。
附件:
1.【佛科院培训网】高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018年专业课平台选课学习操作手册
2.【佛科院培训网】高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校管理员组织参训及缴费指引
3.【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高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校管理员组织参训及缴费指引
4.【广东易教优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高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平台选课学习操作手册
5.【中国教师研修网】中国教师研修网自主选学平台操作指南
6.参训教师信息导入模版(校管理员用)
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教师继续
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联系人:黄凤英,联系电话:88639880)
2018-2020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和选修课学时办理
培训费按照市物价局相关规定收取,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实地教学费等按实收取,具体收费详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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