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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安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班及延期相关事宜的通知(第四期)

发布时间:2019-07-22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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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机编办发[2018]135号)的要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恢复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工作。自2018年10月1日起,省厅恢复实施相关工作后,委托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省建科院”)实施“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和证书核发所涉及的考务等工作。
按照住房建设部令第17号制定的实施意见,2019年起“安管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满足3年24学时就可以申请证书延期。为做好“安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班及延期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管人员”人员继教报名及证书延期的办理方法:
以企业为单位,根据学员所需报读课时正确填写在汇总表,统一交到我会报名。参加继续教育讲学习。
“安管人员”证书在到期日期前三个月内可办理延期,按照原通道输入单位账号、密码进入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安管人员”管理系统申请。在证书有效期内参加满24学时面授班的学员,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即可网上办理。延期办理完结后,学员自行在“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上扫二维码,即可打印证书延期后相关信息。(如若网上提交延期申请三天后,系统还没有显示延期成功,速与我协会联系)
二、继续教育对象:
取得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在规定的有效期内需要进行继续教育的。
三、报名时间及缴费标准:
我会现接受“安管人员”继教报名(学时:8学时),需报读第三期的学员请于6月21日前到我会递交汇总表报名并缴费,过期不候。
缴费标准:会员100元/人,非会员180元/人。(交费请带汇总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
四、学时登记:
按要求取得相应的培训学时后,由我会上报合格名单给省建科院,作为“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教育的依据,本会不再出具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所提交的汇总表和电子文档上学员身份证必须填写正确,如填写有误将上传不到学时,后果自负!)
五、开班时间及缴费、培训地点:
开班时间:6月25日
现场缴费地点:中山四路45号裕中大厦二楼
收费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星期六、星期日、节假日休息)
培训地点:中山市东区柏苑路21-25号中山市城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六、报班注意事项:
我会将根据情况分期开班,暂定每月开一期,具体开班信息请留意协会业务Q群或短信(微信)通知。
注:请各企业根据我会通知的开班时间选报能参加学习的学员并交费。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蒋淑仪
联系电话:88337621,88337891转332
 
 
 

中山市建筑业协会
二○一九年六月十日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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