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地质勘查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完善知识结构,增强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现制定并发布地质勘查行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城市地质调查技术方法
(二)地质信息系统
(三)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技术规范及工作方法;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技术介绍;土壤、水中有机检测项目相关设备及相关检测标准方法介绍;常用的土壤污染修复方法,典型修复项目介绍
(四)地热资源调查评价
(五)矿山环境地质调查与规划编制
(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
(七)县(市)地质灾害详细调查,调查工作方法及要点,
(八)地基与基础、岩土工程、基坑支护工程设计与施工
(九)地球化学
(十)安全生产管理的新要求与发展方向,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十一)地质相关专业知识科普(非地质类专业技术人员)
二、学时要求
根据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的第三条、第六条的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7天或42学时的专业科目培训,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
三、学习形式
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地质勘查行业专业技术人员必修科目应参加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施教机构举办的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班学习,学习结束时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其它课程的学习,可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学习方式。
有关要求
(一)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培训班期,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二)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施教机构应当依法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按照确定的科目和课程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突出地质勘查专业能力培训,保证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