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2019年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19-12-27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19年度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我省艺术设计行业发展情况,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平面设计、家具设计、鞋类、皮革设计、乐器设计以及艺术设计其他类别的专业特点,2019年度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学习内容以新时代改革创新设计为主线,以新思想引领艺术设计改革开放发展与创新,将传统与创新完美融合并应用在艺术设计上。

  二、学时要求

  专业科目学时不少于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2学时。

  三、学习形式

  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的组织实施,采用培训班面授、考察、实践等多种形式,由省属继教基地广东省经济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省轻工专业技术培训中心负责。联系人:蒙桂红,联系电话:020-84348620。

  四、学习要求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经同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应按学习指南要求制定年度专业科目培训计划,可自主组织开展培训或委托施教机构开展培训。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开展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并按培训计划切实做好培训的组织和施教工作。

  施教机构或用人单位开展专业科目远程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相关事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科目学习后,凭远程学习网站(负责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申报,由用人单位认定。

  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制定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确认培训结果和认定学时、列支经费等,负责确定个人选修科目及学习内容。并及时做好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和认定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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