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发布2023年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发布2023年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必修);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65条硬措施”(必修);

  (三)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分析(必修);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技术(必修);

  (五)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与事故预防技术服务;

  (七)现代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与科技信息化管理;

  (八)企业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及安全管理;

  (九)公共安全与应急管理。

  二、学时要求

  根据我省《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第三条、第六条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累计不少于7天或42学时的专业科目培训。

  三、学习形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参加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格的施教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应按《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积极鼓励和支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建立健全专业科目学习的激励机制,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岗位聘任、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重要条件。

  (二)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做好学时登记工作。

  (三)施教机构要根据有关要求和安全工程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际,提前制定培训计划,不断提升专业科目教学质量,适应专业技术知识不断更新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筹备建立网络学习平台,方便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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