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三类,其中专业科目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二、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起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时登记方式
统一使用“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省教师系统”,网址:https://jsglpt.gdedu.gov.cn/login.jsp)登记专业课和选修课继续教育学时。学时登记要求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管理办法》(粤人社发【2010】321号文)执行。
人事处负责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省教育厅定期将“省教师系统”的学时数据对接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简称“省专技系统”,网址:https://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教师可在“省专技系统”查询个人学时记录统计情况和打印学时证明。“省教师系统”和“省专技系统”的操作说明见附件。
四、学习任务和形式
(一)账号注册
如无账号,需在“省专技系统”注册帐号(注:“省教师系统”无需注册账号,由单位统一分配帐号),注册选择的单位须为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省直单位)。“省专技系统”和“省教师系统”的个人信息必须要属实且一致。
(二)公需科目
2022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任务按30学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从2个专题中任意选择1个学满30学时,均可认定为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任务。高校教师登录到“省教师系统”,通过“公需课学习”菜单免费完成公需课学习任务。完成学习任务后学时数据自动对接到“省专技系统”。
(三)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教师系统”登记专业课和选修课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的内容,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内容、形式、起止时间、考核结果、施教机构等,并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选择在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完成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
五、有关规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指南中规定的必修内容和学习时间。公需科目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行政部门、行业组织确定,统一部署安排,每年定期发布公需科目学习指南;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一,由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或者全省性行业组织确定,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发布;选修科目由个人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单位确定。
(二)为鼓励学习、鼓励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多出成果,取得以下成果的可计算完成或部分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1、取得以下成果的主创人员可计算全部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1)当年获得专利;
2)当年出版专著;
3)当年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
5)其他经省行业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为可计算的成果。
2、可计算部分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时间
以上第1条所列成果的非主创人员,按百分之五十计算完成当年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必修以外的内容和学习时间。
注:用以上成果登记继续教育学时时,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如论文的封面、目录、正文等。
(三)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研修班,考核合格,凭证明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习时间。
(四)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按实际学习天数每天8学时计算。
(五)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以外的学习时间。
(六)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符合学习指南规定的,学习时间按网上学习系统自动统计计算。
(七)需要纸质证书的,可在“省专技系统”自助打印后,由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八)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参加继续教育的,计入本人当年继续教育学时: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者进修班学习;
2、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实践活动;
3、参加远程教育;
4、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活动;
5、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
(八)从2019年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材料只要求提供当年(本年度)的继续教育证书。
(九)办班计划经审核通过的专业科目面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科目学时,将在培训班结束后自动申报到“省专技系统”,个人无需进行学时申报。
(十)专业科目远程(网络)培训,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公布远程学习网站、把关网络课件内容质量及上线挂网等相关事项。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科目学习后,凭远程学习网站(负责单位)出具的学时证明,在“省教师系统”申报专业科目学时。
附件: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关于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相关问题解答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申报流程图
公需课学习操作手册2021版
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