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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9-03-20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近日,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到2020年,在人才评价机制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和进展,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管理规范、运转协调、服务全面的职称制度。《实施方案》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职称制度改革、构建社会化专业资格评价体系、推动职称制度与其他制度有效衔接、实施科学分类评价、提升职称管理服务水平等5个方面提出19项改革措施。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职称制度改革意见“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的要求,通过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强化事业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积极推动事业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并结合各类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统筹推进高等教育、中小学、技工中职院校、卫生、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事业单位的职称制度改革。

  《实施方案》提出构建社会化专业资格评价体系的目标,通过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专家评审、持续专业发展、动态登记管理的社会化专业资格管理机制,结合深圳实际,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专业资格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优势,鼓励其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有序承接具体评价工作,并加强培育专业性评价机构实施资格证书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监测评估机制。

  《实施方案》注重推进职称制度与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技能人才评价、项目评价等制度相衔接。通过构建资历框架,为不同成长路径的人才提供一个具有可比性的参照系,并以此为基础,打通技能人才与专技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努力实现职称评审与继续教育、学历学位教育、项目评审等制度的有效衔接。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完善分类评价机制,提高人才评价针对性、精准性的目标,这也是国家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重要要求。在评价标准方面,根据不同系列、不同专业、不同层级特点,合理设置评价指标权重,制定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和贡献等要素的人才评价标准;在评价方式方面,按照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要求,简化人才评价材料流程,丰富人才评价手段。同时,通过优化拓展职称评审专业,满足重点专业、新兴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评价需求。

  《实施方案》提出搭建权利平等、条件平等、机会平等的职称评价服务平台,重点是制定评委库管理和专家管理服务办法,加强评委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上,主要是提供一站式资讯服务;在推动国际和地区交流上,主要是依托前海蛇口自贸片区,扶持社会组织在符合条件的专业资格领域,探索在区域范围内进一步便利深港澳服务业专业人员从业执业。

  《实施方案》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将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坚持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广泛宣传、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实施方案》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2016年至今,国家连续出台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等一系列人才评价的指导性文件。2017年12月,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广东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进行了部署。为贯彻国家、省职称制度改革的精神,2018年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针对问题,结合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借鉴国内外经验,在广泛征求相关政府部门及部分社会组织、企业的建议意见基础上,形成了《实施方案》。

  出台《实施方案》,是落实国家对职称制度改革任务的总体要求,也是深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再出发的客观需要。深圳近年来在推进职称管理科学化、职称评审社会化以及职称管理服务规范化等改革方面取得了成效,但面对改革过程中存在具有基础性、制度性和长期性的重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需要再调研、再改革,需要深圳发挥先行先试的优势,大胆探索,敢为人先,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出一条路来”,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新的贡献。

  问:介绍一下《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总体考虑。

  《实施方案》围绕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树立全球视野,以职业分类为基础,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促进人才开发使用为目的,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职称制度,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为建设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提供制度保障,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作出新的贡献。因此,在《实施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二是注重创新引领,三是坚持统筹推进,四是注重操作性。

  问:《实施方案》共提出了19条举措,请介绍一下值得关注的方面内容。

  答:一是突出用人单位评价主体地位,向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和研发机构更大范围地下放职称评审权,结合职业属性、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评价与聘用的衔接关系,评以适用、以用促评,推动专业技术人才发展与用人单位发展相互促进与统一。二是突出“专业共同体”理念,探索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专家评审、持续专业发展、动态登记管理的社会化专业资格管理机制,逐步确立专业性评价机构在社会化职称评审中的主体地位。三是突出市场导向,根据深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重点科技领域、前沿领域增设评审专业,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新型科研机构开展职称自主评审,鼓励产业龙头企业参与制定评价标准。四是突出制度衔接,探索构建涵盖学历层次、职称层级、技能等级、职业资历等要素的资历框架,从机制层面和实操层面打通各类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交叉评价”。五是突出信息化服务,启用电子证书,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专业资格信息综合服务平台。

  问:深圳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此次改革举措有哪些。

  答:2013年起深圳全面启动了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将职称评审工作交由专业性的社会组织承接,截止2018年底,共有38家社会组织承接78个评委会、119个专业的社会化职称评审工作。2018年,1.2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调研调查中,此项改革认可度为84.2%,对职称评审工作整体满意度为94.6%,可以说改革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但我市的职称社会化评审改革基本上是沿用既有的职称评价模式和办法,改革中,人才评价的制度供给与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评价的需求不匹配的问题逐步显现,从调研情况看,62.5%的非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申报条件而不申报的主要原因是认为职称没什么用与单位内部用人关系不大专业技术人员反映评职称总体上是“自娱自乐”。企业也反映,职称对企业而言,既有“用不上”问题,更有“不得不”问题,在科研项目申报、企业资质注册登记以及人才引进、子女入学、住房等方面,职称是“不得不”的条件。

  针对这些问题,改革措施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化专业资格体系,一是按照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和推进由社会组织承接职称社会化评审职能,进一步强化协会、学会等专业性社会组织在社会化职称评审中的主体地位;二是建立个人自主申报、业内专家评审、持续专业发展、动态登记管理的社会化专业资格管理机制;出台深圳市社会化专业资格评审管理办法,创新社会化评审监管治理模式和质量保障机制等。

  问:请介绍一下此次改革向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的相关情况。

  答:目前,我市向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主要在教育领域。2015年我市启动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将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每所学校;2017年启动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2018年启动技工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教学能力较强、教师规模较大的技工院校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从实施情况看,改革实现了学校自主用人权,使职称标准与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紧密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学校教育教学的发展,有力地激发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成长。

  《实施方案》更大范围向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除教育领域,还将向卫生领域、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相关事业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市社会科学院、深圳社会主义学院等重点事业单位职称自主评审工作。

  问:注意到《实施方案》提出了打造“专业共同体”的理念,请详细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答:从各国专业资格认证模式看,无论是实行“专业主导”还是实行“政府干预”的国家,专业人员、职业学会(协会)、政府和社会始终是四个重要的推动力量。从深圳的实践经验看,职称评审社会化改革实现了职称评价主体由一元向多元转变,但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社会化评价体系还不完善。社会组织在社会化职称评审中的自主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存在着“就评价论评价”,“评价与管理相脱节”等问题,专业技术人员对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的内在动力不足、认可度不强。针对这此问题,借鉴其他国家地区经验,我们提出打造“专业共同体”的理念,将专业人员技术的专业性、社会组织评价及管理服务的专业性、政府监管的专业性、社会诚信体系的专业性等环节关联融合,形成主体多元、利益一致、体现专业特色的共同体。。

  问:介绍一下推动企业职称自主评审试点工作相关情况。

  答:深圳已开展企业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有深圳能源集团、报业集团、广电集团、光启高等理工研究院、华大基因、北科生物等单位。接下来,我们将继续鼓励支持行业领军企业、新型科研机构等单位积极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目前在人工智能、先进制造领域的一些企业、科研机构已在沟通了解。实行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将会越来越多,以不断满足高精尖产业等重点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需求。

  问:职称评审社会化过程中,如何进行监管。

  答:监督管理是政府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保障职称评审公平公正的重要环节。一是建立专业资格证书质量监测评估标准体系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承办单位、评价机构退出机制;二是实施证书登记信息、登记变更信息和信用信息“三公开”制度;三是探索构建职称评审“信用链”,推动职称信用建设;四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联合惩戒。

  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已出台,深圳职称制度改革如何助推大湾区建设。

  答: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通过资质认可、合伙联营、项目试点、执业备案等机制安排,提高执业便利性,吸引港澳专业人士在深圳执业从业。推动具有港澳执业资格的金融、建筑、规划专利代理等领域专业人才,经相关部门或机构备案后,按规定范围在深圳提供专业服务。鼓励深圳社会组织参与或举办国际性的专业学术交流会议。引导和推动香港专业人才参与内地的专业考核认证。扶持行业组织加大国际交流合作,在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的专业资格管理领域,探索便利化深港澳服务业专业人员执业做法。

  问:如何进一步优化职称服务。

  答:一是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依托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职称评审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二是整合专业能力测评、评价标准、继续教育和职业前景等信息,提供一站式资讯服务。三是调整评审周期,探索开展常态化评审,逐步推行资格考试电子化。四是简化手续,对在省外合法取得的职称在申报我市职称评审时予以认可,不再办理确认换证业务。

  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难点多、任务重,《实施方案》在推进各项改革工作有什么具体安排?

  答:职称制度改革的系统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高度关注。根据《实施方案》的安排,2020年年底前,需制定或修订出台配套文件共有10多个,这些配套文件是确保职称制度改革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保障。一是需要各区、各部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将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切实推进改革工作的组织实施,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狠抓工作落实。二是各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坚持试点先行、稳步实施,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并加强调查研究和跟踪检查,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开展改革政策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完善。三是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广泛宣传职称改革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改革措施,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改革预期,积极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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