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度汕头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1.高级职称推荐(除中小学高级教师外)、中初级职称委托评审,按报送程序,由有关单位受理后报市人社局审核。由于审核时间相对集中,各用人单位及申报人才请与相关评委会确认好送件时间,并提前5个工作日预约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2.根据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要求,市直各中、初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原则上2022年3月底前完成职称申报材料受理工作,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评审工作。

  3.各区县中、初级职称评委会的评审工作于2022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并按规定向我局报备。

  二、申报要求

  1.各专业系列申报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及评审标准条件执行。

  2.按照省乡村人才分类评价要求,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原则,结合我市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要求,重点考核基层服务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届时可根据省的规定,对论文、科研课题不作硬性规定,支持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乡村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届时可按省规定,适当放宽学历等要求。

  3.2020年度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按照《转发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担当作为的医务防疫人员实施职称激励措施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42号)、《转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4.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和省的现行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同时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近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报职称,须提交《汕头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资格审核表》复印件(单位核对原件)作为证书、证明材料附件之一;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情况有变动的,同时提交变动后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变更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6.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市、区(县)人社部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受理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等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咨询、账号注册等有关业务。(职称申报点一览表,附件3)。

  7.专业技术人员应如实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申报信息,同时提交职称申报纸质材料,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8.严格执行职称申报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县)各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经我局审核同意推荐或委托,方可送高级职称评委会或省内其他市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参评,否则评审结果不予认可。经委托外市评审的中、初级评审结果须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外市或中央、省驻汕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需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须提交有管辖权的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函,连同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参评。

  三、评审要求

  1.各级评审组织的组建、管理,评审工作的开展,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和省的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2.落实申报人评审双公示制度。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申报人的评前公示和评审通过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前公示,单位要将《()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评审通过结果,应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公告栏张贴进行公示,有条件的单位需在单位网站同时公示。各中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在完成评审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审通过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名单电子文档报送我局。

  3.各级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完善评委库委员信息,加强对评委库委员的动态管理,剔除违反评审工作纪律、调离专业技术岗位、退休及其他不能履行职责的委员,根据评委库委员资格条件、产生程序及时增补评审专家,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gdhrss.gov.cn/zyjsrc),网上更新评委专家信息。

  4.评审中要组织评委认真评议,严格评审标准,创新评价方式,提高评审质量。评委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申报人的业绩水平和专业技术能力进行客观评价,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造假、职业道德严重缺失实行“一票否决”。

  5.拓展面试、答辩等评价方式的应用范围。有条件的中评委会要积极对申报人员实施全员面试、答辩;不能全员面试答辩的评委会要对破格、专业跨度较大、材料中存在疑点或不足、专业经历或业绩成果难以界定的申报对象,一律通过面试、答辩测试其实际水平。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面试答辩应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评审专家、工作人员和面试对象身体健康,有条件的评委会,可采取远程网络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未按时参加面试、答辩或面试、答辩不合格的申报对象,评委会实行“一票否决”。

  6.市直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须于评审公示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符合核发资格证书的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我局。

  四、工作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要求,精心组织,确保今年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1.加强政策宣传。各级人社部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所属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的业务政策指导,并充分利用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对职称政策进行宣传,让各专业技术人才了解有关职称政策及申报渠道,积极申报评审。

  2.严肃纪律,强化责任追究。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日常工作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纪律,确保评审质量。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杜绝评委和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3.经评审通过并获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属企业的可由所在单位按有关政策根据实际自行聘任,落实相关待遇,属事业单位的按岗位管理等有关规定聘任。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

  2.汕头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3.汕头市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汕头市职称评审委员会一览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评委会名称 评审 级别 评审专业 受理范围 评委会办公室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1 汕头市建筑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建筑工程 市直单位、区县单位 市住建局人教科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7楼1704 88572011  
2 汕头市机电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机械、电气、自动化、控制工程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汕头市机械工程学会 汕头市金砂中路65号 88321197  
3 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生态环境 市直单位、区县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 88620986  
4 汕头市路桥工程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道路与桥梁工程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公路事务中心 人事教育部 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48号 88616605  
5 汕头市水利水电工程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水利水电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水务局人事科 汕头市中山路189号水务局大楼3楼 88545006  
6 汕头市电力工程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热能动力、清洁能源动力、电力工程、电力运行、电力管理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电机工程学会 汕头市金砂路69号汕头供电局营销大楼2楼219办公室 88185357  
7 汕头市化工、轻工工程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化工、轻工、食品、纺织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汕头检验检测 学会 汕头市泰山北路164号龙湖科创中心10楼 88459622  
8 汕头市自然资源工程技术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测绘、国土、海洋、林业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自然资源局 人事科 汕头市长平路101号 8楼 88465450  
9 汕头市药学和中药学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药学、中药学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汕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人事科 汕头市金砂东路 151号 88563237  
10 汕头市制学和医疗器械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制学、医疗器械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汕头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人事科 汕头市金砂东路 151号 88563237  
11 汕头市农业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农业、畜牧、 水产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农业农村局 人事科 汕头市珠池路春泽庄振海大楼 88135823  
12 汕头市图书档案、群众文化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图书、档案、群众文化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人事科 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栋D座514 88616567  
13 汕头市艺术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文化艺术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人事科 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栋D座514 88616567  
14 汕头市中级体育教练职务 审核组 中、初 体育教练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文化广电旅游 体育局人事科 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栋D座514 88616567  
15 汕头市工艺美术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工艺美术、环境艺术设计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工艺美术(集团)公司人事部 汕头市迎宾路6号美艺大厦4楼 86326637  
16 汕头市新闻 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中、初 记者、编辑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委宣传部 办公室(干部科) 汕头市海滨路8号 市委大楼305 88437315  
17 汕头市中小学高级教师 职称评审委员会 副高、中、初 中小学教师 市直学校(副高.中.初级)区县学校(副高级) 市教育局人事科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南街市教育局513 88860160  
18 汕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副高、中、初 中等职业学校 教师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市教育局人事科 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南街市教育局513 88860160  
19 广东潮剧院艺术 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潮剧表演艺术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广东潮剧院 人秘科 汕头市潮护路6号 88112102  
20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新闻、播音、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播电视新闻 市直单位、 区县单位 汕头融媒集团 人力资源部 汕头市潮汕路48号 广电中心 83938181  

 

汕头市职称申报点一览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所属地区 申报点名称 受理范围 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 邮编
1 汕头市市直 市直职称申报 受理点 市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 行政服务中心2楼西厅 人社局窗口 88489856 515041
2 金平区 金平区职称申报 受理点 金平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汕樟路79号504 88643209 515000
3 龙湖区 龙湖区职称申报 受理点 龙湖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龙湖区政府办公大楼312室 88260444 515041
4 澄海区 澄海区职称申报 受理点 澄海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院A楼三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85875441 515800
5 濠江区 濠江区职称申报 受理点 濠江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濠江区达濠街道海旁路濠江花园附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楼 87375501 515071
6 潮阳区 潮阳区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潮阳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潮阳区棉新大道石珠路口劳动培训大楼一楼服务大厅 83813499 515100
7 潮南区 潮南区职称申报 受理点 潮南区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潮南区峡山街道洋汾林综合市场四楼 87916009 515144
8 南澳县 南澳县职称申报 受理点 南澳县非公有制组织、社会 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文化广场北侧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三楼工资福利股 86817612 5159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在线留言,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