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职业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多项职业资格于2020年12月30日前退出职业资格目录。退出后,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对各职业进行考核评价,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纳入人才统计和认定范围,作为落实有关人才政策的依据。 推动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相应职业和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评价,而是由资格评价改为技能等级认定。
一、育婴员
主要从事0-3岁婴儿照料、护理和教育,指导家长科学育儿的人员。
培训内容0~3岁婴幼儿教养基本理念、0~3岁婴幼儿生长发育基本知识、0~3岁婴幼儿日常生活照料和护理基本知识、0~3岁婴幼儿日常生活中教育的基础知识、安全工作常识等技能训练培训。
培训形式:线上 + 线下双结合
考试形式:理论知识考核+技能考核
(一)职业技能等级
本职业技能等级共分三级,分别为:育婴员(五级)、育婴师(四级)、育婴员(三级) 。
(二)报考条件
初级(五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四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高级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专业或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注:相关职业: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育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调理师、健康管理师、保育师、家政服务员。
(三)考核科目
育婴员理论知识权重表
鉴定要求 |
鉴定范围 |
五级/初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基本要求 |
职业道德 |
5 |
5 |
5 |
基础知识 |
20 |
15 |
10 |
|
相关知识要求 |
生活照料 |
21 |
18 |
14 |
保健与护理 |
9 |
11 |
15 |
|
健康与管理 |
10 |
13 |
13 |
|
教育实施 |
35 |
38 |
38 |
|
指导与培训 |
- |
- |
5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育婴员实操知识权重表
鉴定要求 |
鉴定范围 |
五级/初级工(%) |
四级/中级工(%) |
三级/高级工(%) |
技能要求 |
生活照料 |
33 |
25 |
14 |
保健与护理 |
9 |
10 |
11 |
|
健康与管理 |
13 |
15 |
15 |
|
教育实施 |
45 |
50 |
50 |
|
指导与培训 |
- |
- |
10 |
|
合计 |
100 |
100 |
100 |
(四)报考资料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个人对照申报条件,根据各级别申报条件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具体包括:
1、《广东省瀚文职业培训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一份;
3、本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一份;
4、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4张(请于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后四位);自备同版不大于30K的电子照电子版照片〔390像素(宽)×567像素(高)〕以便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