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07-13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进一步发展壮大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和专技人才队伍,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探索建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术与技能相促进的人才评价使用激励机制,激发高技能人才创新活力,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突出重点。适应技术技能人才融合发展趋势,以高技能人才为重点,打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职业技能评价界限,创新技术技能导向的评价机制,拓宽技术技能人才发展通道,促进两类人才融合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才职业发展中“独木桥”、“天花板”问题,推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有效衔接,支持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搭建两类人才成长立交桥。
3.坚持科学评价。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倾向,强化技术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保持两类人才评价标准大体平衡,适当向高技能人才倾斜,让各类人才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
4.坚持以用为本。立足实际工作岗位需要,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措施相互衔接,着力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
 
    二、贯通范围和对象
(一)在我省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等领域一线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并作出贡献的在职在岗高技能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二)在我省技能岗位工作,取得工程、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系列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的在职在岗技术人才,可按有关规定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含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下同)。
三、贯通评价条件
(一)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应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
2.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
3.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高级职称
    (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专业技术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相关专业助理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2年的,可分别申报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
2.助理级职称人员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年的,可申报技师考评。
3.中级职称人员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1年后,其累计工作年限达到4年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四、贯通评价办法
  (一)基本程序。

  1. 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申报评审程序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规定执行。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主管部门审核、职称申报点受理后,按程序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2.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申报程序和评价流程按我省现行职业技能评价相关规定执行。其申报材料提交相应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其中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申报材料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材料提交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
    (二)评价组织。
1.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系列专业的职称评审,2021年度的评审工作原则上由农业、工艺美术、体育、技工院校系列以及机电、轻工、建筑建材、交通、林业、农业、电力、测绘国土、水利水电、地质勘查、冶金、石油化工、纺织、铁路、食品、医疗器械、标准计量质量、广播电视、民爆、信息通信、网络安全、测控仪器、物联网等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总结经验后适时由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权限组织。积极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评审工作。
2.相关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其中,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组织开展。
(三)评价标准。
1.申报人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2.申报人从事工作专业应与申报的职称专业或职业(工种)相同或相近。
3.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突出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注重评价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工艺改进、传技带徒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技能竞赛获奖情况、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行业工法、操作法、完成项目、技术报告、经验总结、行业标准等创新性成果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具体评价标准条件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相关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基本标准条件,由职称评审委员会依据专业特点进行细化。
4.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侧重考察相应等级操作能力。具体评价标准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执行。
  五、有关政策
  • 申报人参加职称评审或职业技能评价,可按照“有利原则”选择上述规定最优条件进行申报。
  • 高技能人才参加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的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成绩不作要求,不得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可用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替代论文论著。
  •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于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对于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
  • 对于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选手的指导专家、教练,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南粤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担任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享受省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的优秀高技能人才,被认定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可申报相关系列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下级别的职称评审。对于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的选手,获得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或省部级表彰,取得广东省或其他部级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以及被认定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可申报相关系列高级及以下级别的职称评审。
  • 对于取得相关系列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人员,现从事生产一线技能工作的,可直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高级技师资格。
  • 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应向职称申报点提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含2017年9月《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前合规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应向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提交合规获得的职称证书。
  • 鼓励用人单位对在聘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后可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
  • 高技能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或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按我省现行职称评审和职业技能评价收费相关政策执行。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免于理论知识考试的,免收专业理论考核费。
  • 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依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自撤销职称之日起3年。
六、组织保障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加强协调配合,狠抓工作落实。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和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要做好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需要制定实施方案、评价办法和评审标准的,要抓紧制定。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简化流程手续,提供优质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全力保障贯通工作顺利有效进行。
 
 
                          
 
附件: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相关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对应技能类职业(工种)指导目录

 
序号 职称系列 职称专业类别 技能类职业(工种) 负责的职称评审委员会
1
 
工程系列 机电 焊工、轨道列车司机、电工、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电梯安装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锅炉运行值班员、发电集控值班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燃气轮机值班员、锅炉操作工、电线电缆制造工、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高低压电器及成套设备装配工、汽车装调工、机床装调维修工、模具工、铸造工、锻造工、金属热处理工、车工、铣工、钳工、磨工、冲压工、电切削工、汽车维修工、机动车检测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机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轻工 钟表及计时仪器制造工、模具工、陶瓷烧成工、手工木工、乳品评鉴师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轻工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电力 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水生产处理工、工业废气治理工、锅炉运行值班员、变配电运行值班员、继电保护员、燃气轮机值班员、发电集控值班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电力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食品 品酒师、评茶员、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茶艺师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食品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建筑建材 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建筑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交通 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筑路工、桥隧工、工程测量员、公路养护工、钢筋工、混凝土工、、视觉航标工、船舶机舱设备操作工、汽车维修工、机动车检测工等职业(工种)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交通工程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林业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森林消防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林业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测绘 工程测量员、大地测量员、摄影测量员、地图绘制员、不动产测绘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自然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水利水电 水文勘测工、河道修防工、水工闸门运行工、水工监测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水利水电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地质勘查 地勘钻探工、地质调查员、地勘掘进工、地质实验员、物探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地质勘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冶金 硬质合金成型工、金属挤压工、铸轧工、铝电解工、炼钢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冶金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石油化工 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有机合成工、化工总控工、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涂料生产工、染料生产工、农药生产工、合成氨生产工、尿素生产工、硫酸生产工、硝酸生产工、纯碱生产工、烧碱生产工、防腐蚀工、制冷工、水生产处理工、工业废水处理工、工业气体生产工、工业废气治理工、压缩机操作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石油和化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信息通信工程、物联网工程 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员、信息通信网络线务员、信息通信网络机务员、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装配调试员、半导体芯片制造工、电子产品制版工、无人机驾驶员、物联网安装调试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电气设备安装工、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信息通信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东省物联网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纺织 印花工、整经工、织布工、纺纱工、缫丝工、纺织纤维梳理工、并条工、印染前处理工、纺织染色工、印染后整理工、印染染化料配制工和服装制版师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纺织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铁路 轨道列车司机、设备点检员、电工、锅炉设备检修工、变电设备检修工、工程机械维修工、筑路工、桥隧工、防水工、电力电缆安装运维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铁路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医药 矫形器装配工、假肢装配工、药物制剂工、药炮制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医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标准计量质量 贵金属首饰与宝玉石检测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标准化计量质量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天线工、广电和通信设备电子装接工、广电和通信设备调试工、广电和通信设备机械装校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广播电视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
民爆 无机化学反应生产工、化工总控工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程系列民用爆破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网络空间安全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计算机网络管理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网络空间全安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测控仪器 仪器仪表制造工、仪器仪表维修工、钟表及计时仪器制造工、航空仪表装配工、计量员、无损检测员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测控仪器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 农业 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乡村工匠
 
农作物植保员、动物检疫检验员、农机修理工、沼气工、农业经理人、农业技术员(技能类)等粤菜师傅、南粤家政、乡村工匠类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农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3 技工院校教师 实习指导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列明的技能类职业(工种);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列明的技能人员职业(工种):
《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列明的职业资格;
《广东省技工院校特色专业目录》
列明的对应或相关职业(工种)
 
 
广东省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其他相关的评委会
4 工艺美术 工艺美术
 
工艺品雕刻工、陶瓷工艺品制作师、民间工艺品制作工、民间工艺品艺人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
艺术设计 纺织面料设计师、工艺美术品设计师、装潢美术设计师、室内装饰设计师广告设计师、包装设计师、首饰设计师、家具设计师、皮具设计师、鞋类设计师、钢琴及键盘乐器制作工、管乐器制作工、民族拉弦弹拨乐器制作工、吹奏乐器制作工、打击乐器制作工、电鸣乐器制作工、钢琴调律师等职业(工种) 广东省艺术设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5 体育 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 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潜水、攀岩、滑雪、健身教练等项目) 广东省体育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注:指导目录中所列技能类职业包括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下列的工种;其他未列明的技能类职业(工种),职称评审委员会可根据本方案第五条第(七)款要求结合实际予以确定。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年 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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