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云浮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9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云财会函〔2021〕34号

  关于云浮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财政局、云浮新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会计管理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会计人员2021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需要按照省人力社会资源保  

  障厅《关于发布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

  2021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二、专业科目学习内容

  会计人员2021年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培训内容如下:

  (一)《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此项为必修内容);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六)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八)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九)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上述内容中第(一)项为必修内容,其余内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

  三、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公需科目学习方式。云浮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方式为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账号,选择“公需课学习”,即可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在线完成年度培训。

  (二)专业科目学习方式。云浮市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可采用参加培训、发表论文等方式完成(具体内容及学分折算标准详见附件1)。如选择远程学习,会计人员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账号,选择“专业课学习”,即可选择远程培训机构(附件2)在线完成年度培训。

  四、管理原则

  (一)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办理,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外提交纸质材料。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应当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附件:

  1.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

  2.云浮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备案名单

  3.云浮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咨询电话一览表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1日

附件1


云浮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

序号 学习形式 确认学分分值 学分确认方式 提交材料
1 参加已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云浮市”区域备案的远程施教机构继续教育培训(名单详情见附件2)。 在线学习,每小时折算为专业科目2.5学分。 施教机构直接回传,会计人员无需申请。 无。
2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学位学历教育。 在校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确认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学习)。 于毕业年度申请继续教育,由财政部门确认。 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扫描件)。
3 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 每通过一科确认通过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学习)。 由财政部门录入,会计人员无需申请。 无。
4 通过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考试等国家资格目录清单中列明的会计类相关资格考试。 每通过一科,确认为通过专业科目9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提交带身份证信息的成绩单截图(电子版成绩单)。
5 承担我市县级以上财政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科研课题,课题结项。 1.独立承担确认为专业科目9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完成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专业科目90学分,其他参与人折算为专业科目6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结题书等有效证明材料1份。
6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1.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专业科目3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发表:第一作者折算为专业科目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专业科目1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报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内页的扫描件1份。
7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1.独立出版:每本折算为专业科目90学分;
2.与他人合作出版:第一作者折算为专业科目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专业科目60学分。
会计人员自行申请,由财政部门确认。 书籍封面、封底(包含书号)的扫描件1份。
8 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 每年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学习)。 由省注协继续教育系统回传,会计人员无需申请。 无。
9 参加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面授继续教育培训。 每天折算为专业科目20学分。 1.用人单位注册单位账号;上传培训计划,报财政部门复核;财政部门复核通过培训计划后,用人单位导入培训人员名单确认学分。
2.如由高等院校、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开展培训,可由培训机构备案后代为录入。
用人单位发布的培训通知。
10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可的其他形式。 由文件另行规定。 由文件另行规定。 由文件另行规定。
 
附件2
 

云浮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培训机构备案名单

序号 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学习平台名称 学习平台网址 服务电话
1 广东省会计学会 51440000C03635260A 广东省会计学会 http://www.gdkjxh.com/ 020-83170302
2 广东畅响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1440105058942906J 畅响教育 http://www.cxy21.com 400-873-3068
3 广州普金计算机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914401017256110369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远程平台 http://www.kjjy.com.cn 400-8898828
020-83963838
4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87239566045 中华会计网校 http://jxjyxuexi.chinaacc.com 010-82318888
5 北京南瑞利华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911101087715695105 新华会计网 http://www.kj2100.com 400-000-5300
 
 
 附件3

云浮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教育咨询电话一览表

单  位 咨询电话
云浮市财政局 0766-8331905
云城区财政局 0766-8822847
云安区财政局 0766-8638005
罗定市财政局 0766-3725417
新兴县财政局 0766-2884649
郁南县财政局 0766-7332378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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