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丝苗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人才振兴,推进我市丝苗米产业人才高质量发展,让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加快培育壮大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条件。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在我市从事水稻丝苗米品种种植、丝苗米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工作的个体工商户、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专业户中,熟练掌握专业技术技能,在当地从事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申报职称评价。
第三章 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遵守乡风民俗和村约民规,在乡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声誉。
三、身心健康,具备从事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截止到2021年5月31日,男不满60周岁,女不
满50周岁。
第四章 评价条件
本专业试点职称分为两个层次三个等级。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对应的职称名称依次为:水稻丝苗米品种种植、丝苗米加工经营技术员;水稻丝苗米品种种植、丝苗米加工经营助理工程师;水稻丝苗米品种、丝苗米加工经营工程师。
本标准条件由基本条件、评价条件和破格条件组成。申报乡村工匠专业人才各层级职称须同时具备基本条件和各层级职称评价条件或直接以破格条件进行申报。
一、技术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
2.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了解丝苗米种植领域实用技术,能解决相关生产实践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
2.在应用推广丝苗米种植实用技术方面取得实效。
3.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管理工作,经营效益良好。
4.丝苗米每季种植面积50亩以上或每季服务丝苗米种植面积50亩以上。
5.每季销售丝苗米种子1吨以上或加工、经营丝苗米10吨以上。
二、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2.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取得乡村工匠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4年。
3.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乡村工匠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或不具备上述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8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较好掌握丝苗米栽培技术,生产效率提高,经济效益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2.在应用推广丝苗米种植实用技术方面取得实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当地群众认可。
3.熟练掌握丝苗米植保知识或丝苗米品种培育与保护相关专业知识。参与县级以上丝苗米种植、丝苗米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建设,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4.创办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管理工作,有制定章程、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等经历。
5.参与丝苗米种植或及其制品生产管理工作,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制定水稻种植或丝苗米及其制品生产管理技术方案等。
6.丝苗米每季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或每季服务丝苗米种植面积100亩以上。
7.每季销售丝苗米种子2吨以上或加工、经营丝苗米20吨以上。
三、工程师
(一)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从事相关工作。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取得乡村工匠
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毕业,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
3.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取得乡村工匠
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具备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7年。
4.不具备上述学历,取得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工作满3年;不具备上述学历和不具备乡村工匠助理工程师职称,从事相关工作满10年。
(二)工作能力(经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县级以上丝苗米种植、丝苗米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流通等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2.创办或作为主要人员参与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管理工作,被认定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县级以上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以上农业重点龙头企业、投资高于50万元的涉农经营项目等。
3.可独立负责丝苗米种植、丝苗米及其制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管理工作,具备较强的管理理念和较高服务水平,负责制定相关丝苗米种植或丝苗米及其制品生产、加工、流通的技术方案,实施效果良好。
4.丝苗米每季种植面积200亩以上或服务丝苗米种植面积200亩以上。
5.每季销售丝苗米种子5吨以上或加工、经营丝苗米50吨以上。
6.获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相关的奖励或称号。
第五章 评审绿色通道(破格条件)
不具备申报相应等级职称所要求的学历、年限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能力(经历)等条件的限制直接破格申报:
一、助理工程师
1.取得江门市农村实用人才初级职称证书。
2.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证书项目需与乡村工匠申报专业、现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3.取得职业技能等级高级工(三级)证书的人员(工种名称需与乡村工匠申报专业、现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4.取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
5.从事丝苗米产业相关工作,在我市注册企业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法人代表。
二、工程师
1.取得江门市农村实用人才中级职称证书。
2.取得职业技能等级技师(二级)证书的人员(工种名称需与乡村工匠申报专业、现从事工作一致或相近)。
3.获得广东省农业技术推广二等奖(排名前10)、三等奖(排名前5)。
4.获得江门市十大杰出农民称号。
5.取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