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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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9
广东高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

课程价格:54 所属行业:教师继教 培训时间:21-01-08 2020-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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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介绍

课程简介
通过学习本课程,不仅对我国的高等教育法规有所了解,逐步形成良好的教育法律意识,而且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施教,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促使“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真正成为可能。

课程章节
绪论

高等教育政策总论
高等教育基本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讲师介绍

陈建 南京大学

男,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博士学位,1990.9—1994.就读于兰州大学哲学系,1999.9—2002.7,2004.9—2007.7分别就读于南京大学高教所和哲学系。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反腐败与廉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等。 开设课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专题研究》

陈秋苹 扬州大学

女,1963年8月出生,江苏南通人。毕业于南京大学公共管理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扬州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从事公共政策、公共经济、教育政策学研究。在《新华文摘》、《中国高等教育》、《学术月刊》等杂志发表十多篇学术论文。

吴卫星 南京大学

1974年生,江苏启东人,先后获法学学士(1998)、宪法与行政法学硕士(200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2006)学位。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大学法律评论》责任编辑,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兼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理事。 主要从事环境法与行政法的教学与研究,目前研究主要聚焦于环境人权、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规制。作为主要成员参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南京市水环境保护条例》、《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和专家咨询工作。

张雪莲 东南大学

女,东南大学法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人权法 学习经历:本科:中国政法大学 硕士、博士:东南大学 工作经历:1998年——2000年,南京铁道医学院 2000年至今,东南大学 获得奖励:东南大学青年教师授课竞赛三等奖、常州政府奖教金 专著:《中国人权教育研究》,东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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