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指南

公示名单出炉 广东拟评131名中小学“教授”老师

发布时间:2020-12-15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12月11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关于2020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经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全省131名中小学教师拟评正高级职称

  早在2016年,广东启动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全省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评上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常被称为中小学里的“教授”。

  此前,广州、深圳、佛山3个中小学职称改革试点城市,中小学教师可以申报正高级职称。其他地市中学老师最高只能申请到副高职称(高级教师),小学老师最高只能申请到中级职称(小学高级教师)。

  从今年公示名单来看,省属单位有8个人,韶关市5人,珠海市8人,汕头5人,佛山市21人,江门市8人,湛江市12人,茂名市11人,肇庆市7人,惠州市8人,梅州市6人,汕尾市1人,阳江市3人,清远市4人,东莞市12人,中山市7人,潮州市2人,揭阳市1人,云浮市2人。需要注意的是,此前省里已向广州、深圳下放中小学正高级职称评审权。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提醒,各单位要在各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并反馈到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教育厅网站公示时间为12月11日至12月18日,各地各单位应于12月18日前进行公示。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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