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中心)、各部门: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关于我省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答复口径的通知》(粤人社办[2018]277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登记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20号)精神,现就我校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全体教职工。
二、学时要求
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
按规定,教师每年完成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
各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应依据本部门的专业特点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情况,开展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业科目培训,确保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不少于42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任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还须完成12学时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量,各二级学院及教辅单位要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的岗位知识需求出发,开展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活动。除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外,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还须完成18学时的公需科目培训量。
三、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教育、卫生健康、会计行业继续教育学时,分别在各自行业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和认定。公需科目学时由所在系统自动认定,专业科目、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认定后由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我校教育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统一使用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spx.gdedu.gov.cn/jspx/,以下简称简称“省教师系统”)学习公需科目、登记专业课和选修课继续教育学时。
(一)专业科目的登记:1、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专业科目培训情况由校人力资源处批量上传,各单位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处报送专业科目培训方案,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开班备案表(附件1)。办班计划经审核通过的专业科目面授培训,待培训结束后报送参训人员名册表(附件2)。2、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参加校外举办的个人专业科目培训,由其本人在各自行业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登记时须把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中)。
(二)个人选修科目的登记:1、各单位统一组织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由人力资源处把培训情况统一上传到“省教师系统”中,各单位应及时向人力资源处报送个人选修科目培训方案,填写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开班备案表(附件1)。办班计划经审核通过的选修科目面授培训,待培训结束后报送参训人员名册表(附件2)。2、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参加校外举办的个人选修科目培训,由其本人在各自行业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登记(登记时须把有效的《继续教育证明》进行扫描或拍照后作为附件上传到系统中)。
(三)其它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登记。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取得可折算为当年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当年获得专利、出版专著、完成省级以上专业课题项目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第一完成人按28学时计算,其他完成人按14学时计算),须由本人在各自行业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上传有效的证明材料(需上传证书扫描件或论文封面、目录和正文第一页的扫描件)。在任职年限内参加各种在职学历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习任务的,凭其所读院校的考试合格成绩单,计算完成专业科目必修内容以外的学习时间。
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研修班,考核合格,凭证明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学习时间。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活动,按实际学习天数每天6学时计算。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的继续教育学习网站,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学习内容符合学习指南规定的,学习时间按网上学习系统自动统计计算。以上可折算学时须由本人在各自行业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上传有效的证明材料。
四、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省教育厅定期将“省教师系统”的学时数据对接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以下简称“省专技系统”),我校教师可在“省专技系统”打印学时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省教师系统(网址:https://jspx.gdedu.gov.cn/jspx/)账号: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身份证后6位。若无账号请联系2186513咨询,联系地址:何侨生311办公室。
2、2020年公需科目学习时间: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学完公需科目将不能生成2020年继续教育证书。
3、2020年高校教师专业科目师德师风教育专题将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未培训的教师请至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公需课学习—选课中心—广东省师德师风教育项目(2020)选课学习,具体通知详见附件3(已于2020年7月13日校园公告栏发布通知)。
4、请各学院(中心)、各部门高度重视,将通知精神传达至每位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继续教育并生成当年的继续教育证书。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