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关于发布《2020年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4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科研特点及发展方向,特制定了《2020年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0年6月8日
 


2020年广东省农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我省“三农”工作提供科技支撑,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业科研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农业科研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农业科研人员应立足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农业科研人才支撑建成小康、引领乡村振兴等相关问题,加强国家及我省农业重点战略工程、国内外农业产业发展、本专业本学科科学技术前沿等方面的学习,培养和提高独立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能力,强化研究解决突破重大技术课题能力,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农学方向

1.农艺学:作物遗传学,作物育种学,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生理学,生态学,良种繁育学,种子学,植物生理与生物化学,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农业生产环境监控物联网,农机与农艺融合技术等。

2.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学,杂草学,农药学,植物化学保护,有害生物综合防治,有害生物生态调控,农业智能监测预警技术与应用等。

3.土壤学:土壤耕作学,土壤改良学,土壤肥料学,土壤资源与环境,土壤微生物学,土壤化学,农业生态保护和土壤修复等。

4.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营养学,土地资源学,资源遥感与信息技术,农业环境学,农业气象学,农业生态学,水土保持学,农业生产环境监控物联网等。

5.生物工程:植物组织培养技术,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基因工程,细胞工程,蛋白质工程,微生物工程,生物分离工程,仪器分析等。

(二)园艺学方向

1.果树学:果树育种与栽培,果树种质资源学,果树生理学,果树生物技术,果树生态学,果实采后生理学,果树分类学,植物激素与果树生长发育,果树病毒与其防治,设施园艺数字农业技术等。

2.蔬菜:蔬菜育种与栽培,蔬菜生理生态,设施园艺与无土栽培,蔬菜作物生物技术,蔬菜基因组学,蔬菜病害学,蔬菜昆虫学,设施园艺数字农业技术等。

3.茶学:茶树育种与栽培,茶叶生物化学,茶树病虫防治学,茶树生态学,茶叶机械,茶叶加工学,茶叶审评与检验,名优茶开发,茶产业经济,设施园艺数字农业技术等。

4.风景园林:园林树木学,园林花卉学,园林植物栽培养护学,园林苗圃学,园林植物遗传育种学,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园林设计,园林管理,园艺植物繁殖学,观赏园艺,设施园艺等。

5.蚕桑学:蚕桑种质资源保护,蚕桑性状遗传规律及品种改良,蚕的生长发育、性别、生殖、生理及控制,蚕病及病原微生物、桑的病虫害防治,蚕桑生物技术,蚕桑资源综合利用等。

(三)林学方向

1.林学:森林植物学,森林生态学,林木育种学,造林学,森林保护学,木材学,测树学,森林经理学,森林资源保护及开发利用,森林培育(包括经济林栽培)等。

2.木材科学与技术:木材保护学,木材物理与木质环境学,木材加工工艺学,木材加工设备与过程自动化,木质复合材料与胶粘剂,木材功能性改良,木材力学,木材干燥,木材昆虫微生物,木材防腐等。

3.园林学:园林植物,园林工程,观赏植物学,园林植物遗传育种,插花艺术,环境艺术学,植物造景设计原理,园林建筑学,园林工程制图,园林花卉学,盆景学,园林栽培与养护等。

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野生动物生态学,野生动植物保护生物学,野生动植物管理学,野生动物驯养繁育与疾病防治,野生动物产品管理、开发与利用,植物资源化学等。

(四)畜牧兽医方向

1.畜牧学:动物营养学,饲料科学,动物遗传育种,动物营养免疫与生物安全系统,特种经济动物饲养,养蚕学(蚕桑技术),动物健康养殖与生产,畜禽养殖数字农业技术等。

2.兽医:预防兽医学,中兽医学,家畜寄生虫学,人兽共患病防控与研究(口蹄疫、禽流感等)畜禽生理,畜禽病理,兽医药理,兽医微生物与免疫,畜禽传染病防治等。

3.水产:水产遗传育种学,淡水水生动物遗传资源与繁育,水产养殖模式研究,水产养殖病害防控,水域生态学,水产资源学,水产经济学,水产保护学,水产化学,水产品储藏与加工等。

(五)农业工程方向

1.农业工程:机械制图与计算机绘图,工程力学,农业工程导论,农业机械与设备,农产品加工工程,设施农业工程,机械装备设计、农业工程项目规划与设计,机电系统驱动与控制,智能农机装备,智能农机物联网等。

2.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监测,果蔬保鲜学,农产品采后生理与贮藏,农产品贮藏与加工,食品微生物,农药残留检测技术,食品加工技术与设备,食品分析与检验技术,水蓄产品加工技术,农业智能监测预警技术与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等。

3.食品科学:食品工程原理,现代食品加工新技术,食品工艺学原理,食品分析与卫生检验,食品添加剂化学,果蔬产后生理,食品发酵与酿造工艺学,食品包装,功能性食品设计与评价,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与保藏原理等。

(六)农业情报科学方向

1.农业科技情报与农业科技咨询: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产业经济学,区域创新研究,农业产业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政策研究,科技统计分析,农村财政与金融,农业经济调查,农村发展研究方法,农村发展概论,农业经济学,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农村区域规划与设计等。

2.农业科技管理与农业科技普及:科技体制改革、发展战略研究,三农问题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推广、知识产权研究,现代管理学,农业科技组织与推广,农业法规与农村政策,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传播技术与应用等。

二、学时要求

专业科目一般安排42学时。本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所列学习内容不少于专业科目学习时间的三分之二。

三、学习形式

各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在本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所列学习内容中选择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相关机构(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组织的远程网络教育、面授培训等。

四、有关要求

(一)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时,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要严格按照《关于恢复开展线下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0〕147号)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施教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继续教育活动,以相关专业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为主要内容编制教学计划并组织教学,保证教学质量。施教机构开展专业科目面授培训的,应于开班前30日内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填报办班计划,办班计划由本级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用人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有关规定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费,并及时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四)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按有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应及时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的申报,并根据用人单位或主管部审核要求上传相关学习证明材料。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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