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以下简称《规定》)、《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继续教育网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广东省属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科目培训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二、培训方式和收费
(一)培训方式。
按财政部门规定的学习时间进行远程培训,学员在线报名、学习、考试,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累计完成不少于30学分,即可作为完成当年度教育学习任务。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继续教育学分统一由广东继续教育网自动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二)培训收费。
2020年会计专业科目课程培训费120元/人,公需科目课程免费。
三、报名须知
(一)个人、团体及单位会员。
个人、团体、单位集中组织开展继续教育的,提前与客服联系,统一报名。报名须填写《广东省会计继续教育团体报名表》(见附件),并将电子版表格发至邮箱(gdrsrc@163.com)。
平台根据各单位的报名情况统一开通相应课程。学员以平台统一分配的账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后请自行修改密码)进行在线学习并通过考试。
广东继续教育网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