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关于2020年度《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及《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粤财会函〔2020〕9号),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具体公告如下:
我市的学习内容由广东省财政厅统一认定,各县区财政部门不再另行认定。今年有两个网址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
①“广东德泰永丰会计师事务所(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网址:http://www.gddtyf.net/”;
②“广东翔龙会计师事务所(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进行学习,网址:http://www.xianglongkj.cn”。
现制定并发布2020年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习内容
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下: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
(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
(三)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
(四)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
(五)管理会计相关内容;
(六)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
(七)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
(八)《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九)本地区相关学习内容。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分要求

累计完成不少于60学分。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时间为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学分计量标准按照《规定》第十三条计算,远程在线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分统一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gdczt.gov.cn)进行登记确认。

三、学习形式及管理原则
(一)我市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管理
我市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习形式及学分确认方式详见附件1。我市单位应督促本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上完成信息采集后,按时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办理学分登记事项。

(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会计人员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会计管理机构公布的相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各县区财政局应当根据《规定》及本指南做好宣传指导工作,督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尽快完成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本地区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顺利开展。

(三)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申报均通报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办理
会计人员、用人单位均通过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进行学分事项登记及申报,相关材料在线提交后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1:河源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doc

附件2:河源市单位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机构名单.doc


 


河源市财政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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