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相关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30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粤继医教〔2020〕2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健康局(委、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委直属各单位,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卫生技术人员防控意识,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提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早期识别诊断和临床救治处置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在线专项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公共卫生、卫生监督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政策动态、诊疗方案、个人防护、实验室生物安全、冠状病毒肺炎的影像学特点及鉴别等、基层疫情防控措施、公众健康教育等。

  三、培训时间

  本次培训自即日起开始。根据防控工作需要更新培训内容。

  四、培训方式

  培训对象直接登录中国继续医学教育网(网址:www.ncme.org.cn)、好医生网(网址:www.cmechina.net)或华医网(网址:cme.91huayi.com)进行学习并参加考核,无需缴纳任何费用,学习流程详见附件。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参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培训的重要性,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实施,重点督促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或中医药继续教育I类学分2分。

  (三)鼓励全省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住培学员参与学习,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培训。

  (四)学习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直接致电附件中提供的相关网站技术支持电话咨询解决。

 

  附件:学习流程.docx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联系人:乡汝浩、郭雪霏、伍杰勇,联系电话:020-83863566、020-83063701)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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