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论文

高校教师评职称加分项目总览

发布时间:2020-02-15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高校教师评职称加分项目总览

 高校科研工作量化考核与奖励范围,也就是说哪些项目有助于高校的职称考核:

1、发表在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的学术论文;

2、公开出版的著作(专著、译著、编著);

3、立项的纵向研究课题;

4、各类有科研经费进学校财务的横向研究课题;

5、通过省级以上鉴定或评审的科研成果;

6、获奖科研成果;

7、文学、艺术创作成果;

8、专利成果;

9、其他相关科研成果。

上面9大部分,均对职称评定有帮助,本文重点介绍论文发表,专利申请,学术专著,课题申请等部分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

一、学术论文类

1.学术论文字符数评判要求

文科需要3000字符以上的文章,理工科需要4000字符以上的文章,医学2000字符以上。如果字符数达不到,计分将会被折扣。高校不同,可能要求的最低字符数不同,以各单位为例!

2、学术期刊分类计分:

学术期刊分类计分,意思是根据学术期刊的等级,在其中发表一篇文章计分不同。等级大致可以划分为CSSCI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国家级期刊、省级期刊。有些高校会将全日制本科学报单独划分为一个等级,认定本科学报为低于北大核心但是高于国家级期刊,加分也比较多;比如,cssci核心期刊加分200,北大核心加分100,本科学报加分50,国家级期刊加分30,省级期刊加分20.

3.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科技日报》等报纸发表的学术论文,视同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大于等于2000字的论文计1.0系数;大于等于1000少于2000字的论文计0.6系数;少于1000字的论文计0.3系数。在其他报刊上发表的论文不计分。

  很多单位有类似说明,会固定指出几个报纸被划为可加分的报纸,在这些报纸上刊登的文章一样有加分效用。

4.对在学术界反响不好的刊物发表的论文,经校学术委员会认定,减半计分或不计分,不奖励。

  这点说明,有些高校会认定某些期刊为学术界反响不好的期刊,也就是单位不认可期刊,或者叫期刊黑名单。如果在这些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所计的分值将会被折扣或者不计分。所以,教师在发文章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自己单位认定的期刊黑名单,在黑名单上发的论文,很有可能不计分。

5.在公开出版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和国内一级学会举办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计15分(不奖励),在其他论文集上收录的论文不计分。

部分单位会议论文一样加分,有些单位会议论文加分较少,有些加分多,有些单位会议论文不认可,具体看单位要求,不可盲目发会议论文。

6.在正规学术刊物发表后被《SCI》、《EI》、《SSCI》《AHCI》等系统检索的,按以下标准计分(不另计论文分)。

论文被检索、转载、摘录的计分标准:

在《SCI》、《EI》、《SSCI》、《AHCI》,《新华文摘》、《中国科学年鉴》、《中国社会科学年鉴》(全文)上发表论文,按照300分/ 篇计分;

在《SCI》、《EI》、《SSCI》、《AHCI》、《新华文摘》(摘要),200分/ 篇;

上面2部分,一个是全文检索,一个是摘要检索,所以计分不同,请注意;

《CSCI》、《CSSCI》(全文),《SCI》、《EI》、《SSCI》《AHCI》 (题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100分/ 篇;

《ISTP》、《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要刊登) 、《新华文摘》题录50分/篇;

会议论文被以上系统检索的,减半计分(不奖励)。

文摘期刊名称

加分标准

同一篇论文被几个检索系统同时收录的,以最高计,不重复计分
《SCI》、《EI》、《SSCI》、《AHCI》,《新华文摘》、《中国科学年鉴》、《中国社会科学年鉴》(全文)300分/ 篇
《SCI》、《EI》、《SSCI》、《AHCI》、《新华文摘》(摘要)200分/ 篇
《CSCI》、《CSSCI》(全文),《SCI》、《EI》、《SSCI》《AHCI》 (题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100分/ 篇
《ISTP》、《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摘要刊登) 、《新华文摘》题录50分/篇
 7.在SCIENCE、NATURE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计25000分

二、著作
学术著作工作量的计算标准为:15分/万字×出版社类别系数×著作类别系数。

主编计15%分,剩余分数由按实际撰写章节的字数依上述标准计算;未标明撰写章节和字数的由第一完成人(必须为我校)分配或按总字数除总人数计算;第一完成人非我校的,未注明撰写章节的不计分、未注明我校的也不计分。

高校单位出书,基本上独著加分高于核心期刊论文,独著、主编、副主编都有不错的加分。独著一般加分300左右,主编加分100-200,副主编30-80;

三、技术咨询与研究报告计分标准

国家采纳800分/例
省部采纳500分/例
地市采纳200分/例


注:须提交技术咨询或研究报告,采纳单位证明。

四、立项研究课题


本《办法》中的各类科学研究项目系指经科研处向各级项目管理部门申报立项的项目,没有经科研处申报备案的项目不列入考核计分范围。


以我校为第二署名(第一合作单位)、第二人的国家级


项目或成果,按50%计分。


1、课题立项分


国家级重点课题加分3000分,国家级非重点课题加分1500分;省部级重点课题加分300,非重点加分150分;省教育厅重点课题加分100分,非重点加分50分;市级课题加分50分;各高校不同,加分值不同,有些高校省部级课题加分很高,有些教育厅课题加分高,具体看个人单位;


注:立项后,给项目负责人计15%分值,其余85%结题后由项目组分配。

2、上级或学校给予经费的立项课题不奖励。

3、纵向经费提取5%作科研管理费。

五、横向研究课题及技术转让收入


经学校认可(以合同为准)的横向研究课题(必须到科研处登记备案),以当年度实际进入学校科研账户经费(不包括用于委托购置仪器、设备等不可支配部分)为准,可计经费分, 每1万元计60分。其经费提取10%作科研管理费,其余90% 由课题组支配(仍按1万元计完成任务)。


技术转让收入的计分标准同上述横向项目经费。

六、通过鉴定或评审的科研成果


鉴定或评审的科研成果是指通过学校科研处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鉴定或评审的各类科研成果。鉴定费原则上由课题组承担。


鉴定或评审的科研成果计分标准(分/项):


鉴定水平    国际领先 国际先进 国内领先  国内先进


得分800  600 500 400

七、获奖科研成果


1、关于科研成果的级别认定:


国家级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优秀社科成果奖等。


省、部级奖:全国青年社科成果奖、教育部科技进步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成果奖、省自然科学奖、省技术发明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等。


市(厅)级奖:市级科技奖、市社科奖、省教育厅科研成果奖等。


2、获奖成果范围:国家、省、市级政府奖项和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书法家协会、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作家协会、全国文艺家联合会等全国公认的权威机构颁发的奖项。


其他机构颁发的奖项不计分。

3、获奖成果计分标准:

获奖级别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一等奖

5000分

600分

300分

二等奖

3000分

400分

200分

三等奖

1000分

300分

100分

八、艺术创作类成果


1、入选由文化部和中国美协(或中国书协)主办的全国性年度大展计300分/幅;入选文化部或中国美协(中国书协) 举办的全国性综合展览计200分/幅;入选省文化厅和省美协(省书协)主办的综合性展览计60.0分/幅;入选省教育厅举办的美术、书画综合性展览计30分/幅。单项展(如花鸟画展、楹联展等)以相应级别的50%计分;获一、二、三奖的作品按同一级别展览作品的200%、150%、120%计分。优秀奖按入选计分。


2、文化部和中国音协定期主办的全国音乐大赛计300 分/部;文化部或中国音协主办的全国音乐比赛计200分/部;入选省文化厅和省音协主办的全省性音乐大赛计100分/部;入选省文化厅或省音协主办的全省性音乐大赛计60分/部。单项赛(如美声、通俗等)以相应级别的30%计分;获奖作品计分方法与美术作品相同。


3、入选其他非专业机构举办的展览及获得的奖项不计分。入选市级及以下展(赛)的美术、音乐作品不计分。


4、在正式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1.0系数计分。在非专业期刊上发表的美术(含书法)、音乐类作品按同类期刊论文标准的0.5系数计分。

5、由我校独立完成的专题音像制品被国家级电台、电视台播出的,计300分;被省级电台、电视台播出的,计100 分。

6、文学创作作品(小说,诗歌,散文等)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上的中篇小说计150分,短篇小说、诗歌和散文60 分;发表在省级刊物上的中篇小说计100分,短篇小说、诗歌和散文30分。在正规出版社出版的长篇小说按编著计分。

九、专利及软件


1、经国家专利局授权,专利权人为湖北理工学院的发明专利计300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计50分。

3、经国家软件登记中心登记的软件,计100分。

以上各项目加分仅有参考意义。因为高校不同,加分值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学术论文,专利、课题、学术著作等项目都是高校老师评职称的加分项目,具有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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