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2017年广东省建筑、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列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颁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的年度继续教育任务。其中,公需科目一般安排3天或18学时,专业科目一般安排7天或42学时,选修科目一般安排2天或12学时。每天不低于6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各科目学习天数与学时可以作为本科目学习时间合并计算。一天不足6学时的,按学时计算。
建筑、建筑材料工程继续教育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趋势特点,以新型城镇化规划为主线,以涉及本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规范等知识为主要培训内容,注重针对性和实用性,建筑、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主要包括:新型城镇化发展进程与思考、绿色低碳建筑节能关键技术、装配式建筑的发展概况技术体系及案例分析、岭南古建筑的探索及历史文化的保护、建设工程法律制度与工程合同管理等。
建筑、建筑材料工程继续教育
为满足广大建筑、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不够, 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开通2013至2017年教师继续教育公需课及往年专业课的补修工作,本次补选采用随报随学和个人缴费的学习方式,不再统一收费。本次选课为补修2013至2017学年建筑、建筑材料工程技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专业科目和选修科目的最后机会,需补修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选课、学习,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微信 yakchina
电话:13229999808
邮箱:gdrsr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