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2024 年度广东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24-07-15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及《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24年我省轻工工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根据轻工业发展规划(2021-2025),具体学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学习轻工行业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创新知识、项目管理等基础与前沿理论,以及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鉴定。
2.重点讲授发展轻工新质生产力,优化科技创新生态体系、夯实科技关键技术基础、升级创新产品制造工程、品牌培育工程、数字化发展推进工程和绿色低碳技术发展工程。
3.系统学习轻工标准体系建设、国家标准制修订,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供给等课题内容。
二、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42 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
三、学习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面授和远程教育学习两种形式,远程教育学习可在“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学习相应的轻工工程专业课程。
报名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可下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附件一),缴费后将报名表和缴费凭证发送到邮箱:gdrsrc@126.com,报名成功后平台为学员开通学习账号,专业技术人员据此登录学习。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规定的学习课程后,可从系统直接生成并打印记录学习内容的学习证明。学员自主直接申报至“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http://gdrst.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经审核通过后,可生成并打印年度学习证明。
四、其他要求
(一)施教机构要按计划及时举办专业科目培训班,选择高水平的讲师,高质量完成面授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学习,情况登记。
(二)用人单位应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时间,并及时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工作。
(三)专业技术人员应积极主动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并及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注册登记和学时申报工作。
报名指南:
继续教育解答咨询:广东继续教育
电话:13229999808(微信同号),4009949699 ,020-38802909
微信:xuechuo
邮箱:gdrsrc@126.com
网址:http://www.gdjxjy.com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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