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行业单位、社会组织:
按照《广东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及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4年广东省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2024年广东省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国土、测绘、海洋等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理论水平,以及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23〕1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粤人社规〔2019〕52号),结合自然资源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广东省自然资源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地质矿产专业,主要内容为:
地质矿产管理法律法规、矿产资源管理及可持续发展、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业务知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与评价、矿产储量评估知识、采矿工程、选矿技术、海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技术;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科学理论与应用技术、地质环境调查和监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新技术、地质调查与评价、地质勘查、地质找矿、物探、岩土工程勘察、测量、检测新技术等。
二、学时要求
根据《条例》《关于做好2021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已实行学分制的行业部门,按1学时相当于1学分计算。
三、学习形式
专业科目学习可采用面授培训班、研讨班、专题讲座、网络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
根据继续教育学习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可委托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资格的施教机构开展培训。有条件的用人单位还可按《意见》规定自主组织开展培训。
网络培训学习可登陆
广东继续教育网(http://www.gdjxjy.com)或广东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www.gdrsrc.com)进行学习。
四、有关要求
(一)施教机构要严格落实《条例》《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好2024年度继续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有地区特色、行业优势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培训,合理安排培训班次和教学内容,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继续教育培训严禁向个人强制收费。
(二)用人单位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自然资源厅举办的“自然资源大讲堂”培训活动,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及时认定学时,并将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三)专业技术人员要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培训,遵守学习纪律和有关制度规定,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2024年度广东省自然资源专业地质矿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推荐

报名指南:
电话:13229999808(微信同号),4009949699 ,020-38802909
微信:xuechuo
邮箱:gdrsrc@126.com
网址:http://www.gdjxjy.com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