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01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粤统字〔2019〕20号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发布2019年统计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统计局,省直和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要求,结合我省统计专业的实际情况,现发布2019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广东省统计局              

2019年4月1日             

 

 

2019年广东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统计专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一)专业基础理论:特征价格模型的随机森林算法、数据类型与计量经济模型、多变量统计方法及其应用。

  (二)统计分析方法:卫生统计学的主要方法和应用、金融统计实战—以五粮液股票为例、如何把握国民经济的 “形”(现状)与“势”(未来)。

  (三)统计工作实务:粤港澳大湾区协调发展机制体系统计测度研究、重新认识经济统计与国民经济核算、民生主要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前沿专题:统计学若干前沿问题。

  二、学时要求

  专业基础理论12学时,统计分析方法12学时,统计工作实务12学时,前沿专题6学时。

  三、学习形式

  统计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采取集中培训学习形式,具体培训工作由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DP中心负责(招生网址:http://lingnan.sysu.edu.cn/edp/,咨询电话:020-84112109)。

  四、有关要求

  我省统计专业已取得中级以上统计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适用此学习指南。其他级别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参照相近专业。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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