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1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关于开展 2023 年度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文件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在广东省范围内从事网络空间安全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二)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人员不得参加评审。 
二、职称设置 
(一)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设置5个专业:
 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应用、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设计、网络空间安全系统评测和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监测。 
(二)专业职称分为三个层次五个等级: 
初级职称(技术员、助理工程师)、中级职称(工程师)、高级职称(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三、申报评审条件和有关政策 
(一)评审条件 
执行《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1、对于2021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止计算时间为 2022 年1月1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职称资历年限的起止计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至 2023 年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止计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对于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止计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四)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3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系列)。 
2023 年度的继续教育包含: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五)申报转系列评审 
专业技术人才转换工作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一年,可申报转系列职称评审。转系列评审晋升的,应按规定先取得现岗位同层级职称。申报评审现岗位同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原系列低一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现岗位高一层级职称时,资历可从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的时间起算,取得原系列同层级职称后的相关业绩成果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申报时应在申报材料中做出转岗说明,并提供转岗相关证明,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并提交评审。 
(六)关于在职在岗证明 
提交最近连续半年与申报单位一致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材料。 
(七)技工院校学历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八)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与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 号)规定,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专业技术人才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原职称经重新评审或确认后方可在我省申报评审高一层级的职称。 
(九)答辩 
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技术人员,还需进行答辩,答辩采用口述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申报评审提交程序及要求 
(一)系统申报。
申报人员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评审。除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填报外,若地市申报人所在地市有职称系统,请按照当地人社要求填报。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粤人社规〔2019〕34 号文附件《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申报专业名称必须按网络空间安全工程专业名称规范填写(例如:网络空间安全技术研究)。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节在全省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 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须通过系统自动生成,自动生成表格如有跨页或格式错误,可调整(表格内容不可更改)。按要求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评审材料,送单位审核和公示。 
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省、市、县(区)人社部门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评委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审核要求 
1、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 报送评委会,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和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放置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以方便查验。评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评委会办公室。 
3、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 )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加盖公章,并填制《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申报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申报评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及单位请认真阅读《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申报指南》。 
(五)非首次申报本工程专业等级职称的技术人员需填报《非首次申报人员新增专业技术经历和业绩成果表》 
(六)破格申报人员需填报《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 职称破格申报人员推荐表》,并由2名本专业 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并附推荐人的身份 证、职称证复印件(扫描)件,且需要单独整理提供符合破格条件所对应的佐证材料、情况说明。 
(七)推行电子职称证书通过职称评审的人员,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纸质证书。 
五、评审收费 
广东省网络空间安全工程职称评审收费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 号)规定收取。 
六、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 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告知申报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报条件。 2.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七、其他说明
(一)在职称申报评审过程中,评委会未指定、委托任何营利性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开展职称评审服务相关工作,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人社部门和评委会组建单位官网、官媒了解职称申报评审政策文件及通知信息,切勿轻信各类网站、广告等“代办”“包过”等虚假宣传。 
(二)申报人应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将申报资料递交至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无法现场递交材料的,可来电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说明情况。 
(三)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核。若资料填报有错漏或不符合申报有关要求的,将一次性告知申报人及时补正。 
八、报送材料时间及地点受理申报评审材料的时间为:2024 年1月10日至3月31日(工作日上午 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请各单位或人员按时间要求电话预约,将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吕小姐联系电话:020-83609489、18022428764 邮箱:gdcse_zhicheng@163.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26-1号广东亚洲国际大酒店写字楼19 楼; 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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