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1年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8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江东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江东新区农林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号)精神,按照《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审核材料时间。20211025--20211120日为我市受理各单位申报人申报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组织评审时间。2021年11月26日前为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评审委会开评时间(具体时间以评审委员会通知为准)。

二、申报评审人员范围

全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个体工商户中从事茶叶、丝苗米、油茶种植加工、家政(母婴服务、居家服务、养老服务、家政管理)及烹饪(中式烹调、客家菜烹饪、中式面点、广府风味菜烹饪)的在职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2021年度我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照《河源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方案》(见附件2)标准执行。

(二)申报材料时效截至 202112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有效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清单及相关要求(见附件3)。

(二)在职在岗证明。申报人员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原则上须提交在现工作单位缴交连续半年以上社保凭证原件,如无社保的可以提供劳动合同或由村委会、县(区)农业农村局开具证明作为佐证材料。

(三)学历(学位)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应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专利证书、获奖证书、认证证书、参赛证书、租赁合同等,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由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和评委会办公室审核验证。

五、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网上申报。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要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启用新的网上申报系统,由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科创数字港申报(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

电脑端:科创数字港网址https://kcsz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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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端:申报者通过科创数字港APP申请,需扫码(如下图)下载科创数字港APP。

 

 

 

(二)纸质申报。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除网上申报外,同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共五份表格(见附件5),其中表(三)需要申报者自行填报,其余四份表格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资料成功后可直接下载(下载表格后已经填写好的内容不允许重新编辑和修改)。

(三)材料审核及评前公示

1.单位审核。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各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审核,并在复印件签署核对人姓名、出具意见、注明日期、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出具意见格式为:经核,原件与复印件相符。

2.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1年1120日前完成)。

3.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个人)应根据管理权限将审核合格的纸质申报材料,以及《乡村工匠专业人才()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按时报送至相应评委会办公室复核。

4.评委会办公室复核。评委会办公室对用人单位或申报人提交的评审表格、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对学历(学位)、业绩成果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进行验证,并加盖验证章。同时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说明原因。

(四)纸质材料送审流程

个人申请→用人单位(自由职业者和个体工商户由村委会或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河源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家政、烹饪专业人才中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复核。

六、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评审结束后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及时做好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相关材料。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https://www.gdhrss.gov.cn/gdweb/ggfw/

web/pub/ggfwzyjs.do)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七、收费规定

今年是我市首次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对申报人员不收取任何评审费用。

八、其他要求

(一)加大宣传,精心组织。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及有关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宣传发动和政策解读,积极引导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参与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二)各评委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要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研究制定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疫情防控具体方案,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统筹安排,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是我省在全国首创工作,也是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落地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事项,关乎我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各县区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认真把关,按照时限要求,高质量推进职称评审各项工作,确保我市2021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圆满完成。

 

联系人及电话:刘月禅(市人社局专技科)3238329

钟雯姬(市农业农村局人事科)3374066

叶飞然(市家政专业评委会办公室)3660306

邹红桃(市烹饪专业评委会办公室)3399777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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