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推行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0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便利化改革和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电子证书试点工作成功的基础上,正式推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以下简称电子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效力

       对于由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包括全国统一组织和我省自行组织的考试项目),实行电子证书。其中,全国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同时制发纸质证书。电子证书在全省范围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表明持证人具备相应职业资格。

       二、电子证书管理

       (一)证书签发:电子证书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签发,加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证书专用章”。

       (二)证书获取: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广东人事考试网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查询、下载或打印电子证书。

       (三)证书使用:使用电子证书办理相关事项时,持证人可直接出示电子证书或其纸质打印版。

       (四)证书验证:有权的社会机构或个人等合法第三方,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或粤省事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栏目,对电子证书信息真伪进行验证。

       (五)证书上线和补办:电子证书根据工作安排分批次上线发布,并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实时更新上线进度。

      对于全国统一组织或未上线电子证书的资格考试项目,持证人员仍可在广东人事考试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业务办理系统”申请补办纸质证书。

       三、有关要求

      推行电子证书是开展证书便利化改革,优化专业技术人才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推广,在电子证书使用的各个领域提供安全、便利的服务,努力推动我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

       附件: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样式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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