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我省各专业技术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将于2021年底完成,为切实落实改革的各项任务,全省自2021年起调整职称评审工作的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和评审时间,相应调整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间段的计算方法。



















2021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1.培训对象

全省专业技术人员

2.学时要求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省委《2019—2023年广东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粤发〔2019〕16号),从2021年起,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应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


3.专业类别

 
 

已开通专业类别

工程技术(机电工程) 工程技术(建筑工程)
工程技术(路桥、航运工程) 工程技术(标准、质量、计量工程)
心理特点以及心理危机 工程技术(环境保护专业)
工程技术(林业工程)  工程技术(食品工程)
工程技术(化工工程) 工程技术(电子工程)
技工学校教师 群众文化
高校教师 档案专业
文物博物专业 经济师
图书资料专业 文物博物专业
  社会工作专业 艺术设计等专业
3.培训方式
为方便培训,更好解决专业技术人员的工学矛盾,本次培训以网络培训形式开展,4月份开始培训、学习,12月底完成培训工作。培训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咨询如下电话:17329954881 微信号:gzrsjxjy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在线留言,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与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