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指南

2021年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发布时间:2021-07-16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制定本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2021年广东省审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内容(必修)。

(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内容。

(三)内部审计相关内容:《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

(四)内部控制相关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

(五)新颁布审计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2.《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3.《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办法(试行)》

4.《广东省关于加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的若干措施》 

上述内容中第(一)项为必修内容,其余内容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

二、学时要求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公需科目指南执行),专业科目不少于42学时,个人选修科目不少于18学时(也可由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结合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要求,提出与本专业相邻或相近的学习计划,商所在单位确定)。 

按天数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可按每天8学时计算,不足一天的,按每45分钟相当于1学时的实际时间计算。 

三、学习形式

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培训或委托开展培训。

四、学时认定

专业科目学时、个人选修科目学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认定。审计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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