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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广州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开始啦!

发布时间:2021-07-16
来源:广东继续教育网

广州市正式公布2021年会计继续教育安排,广东省不同地市安排略有不同,开始时间也有差异,目前已经开通办理的有广州市、深圳市,已经在高分下单的用户,高分会陆续分批次开始办理,等待通知即可。

其他地区的办理还要等财政局的通知为准,才能开始学习,稍安勿躁。

关于广州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要求,广州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人员2021年度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2021年度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说明:今年办理周期短,仅有不到6个月的时间,过期将不能补,办理需要一定时间,注意截止时间。

二、参加线上远程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进入“业务办理—继续教育”入口,选择平台公布的广州市施教机构在线完成年度培训。

说明:委托高分代办的由高分负责完成此步骤,不需要你自己操作!

三、目前已在广州市财政局完成备案的施教机构为: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
说明:委托高分代办的都是选择财政局规定的备案机构,保证有效性!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2021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要求后续将进行动态调整,请各位会计人员抓紧时间完成继续教育,密切留意我局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

提示:继续教育可能随时有变动,所以需要办理的,尽快办理,以免后续办理难度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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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办理继续教育务必要完成会计信息系统的信息采集!!!

采集的哪个地区就要办理哪个地区的继续教育否则无法办理成功!

广东省(不含深圳)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唯一官方地址:https://kj.czt.gd.gov.cn:8093/#/login(在电脑上登录操作)

还没有完成信息采集的可以去登录采集了,已采集完的也需要登录查看下自己的采集状态。

深圳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https://public.szfb.sz.gov.cn/zhcz-accountant/#/portal/entrance

今年继续教育办理时间开始的晚,结束的早,需要办理的请尽快,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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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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