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
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我省医药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结构、研究和自主创新能力、专业理论水平及其综合素养,根据《条例》及《意见》要求,结合本行业实际,现制定并发布2021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
一、学习内容
按照提升职业能力、服务健康中国原则,围绕促进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目标,2021年广东省药学(中药、制药)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内容确定为“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药学服务专业实践能力”、“各类疾病的诊治与预防”、“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五大专题,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药品法》等药品监管法规解读
2.药品经营冷链管理
3.药品批发企业质量管理探讨
4.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应对管理
5.药品零售企业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6.药品批发企业医疗器械经营管理
7.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运行
8.失眠的药物治疗
9.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
10.参类中药的概述与比较
11.国家基本药物的合理使用
12.英格兰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
13.肠道菌群紊乱性疾病及其防治概况
14.类风湿关节炎西医诊疗指南和中医诊疗指南用药解析
15.MAH法律法规体系浅析
16.MAH质量体系构建和运行
17.药品生产记录与数据管理
18.药品生产供应商管理和物料管理
19.制药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与维护策略
20.微生物和卫生学基础知识、洁净作业规范
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以上内容中自行选择相关课程学习。
二、学时要求
药学(中药、制药)专业技术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专业科目42学时的学习。
三、学习形式
1.可参加由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www.gdfda.org)组织实施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
2.可参加相关施教机构举办的面授培训班。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要依照《条例》规定组织实施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切实发挥主体作用,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继续教育条件和经费保障。专业科目和个人选修科目的学习培训经费由用人单位从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额度不低于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
(二)施教机构要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省战略,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科学规划课程体系,优化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量,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推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意见》相关要求,施教机构开展药学(中药、制药)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不得向个人收取培训费用。
注意:1.专业课学习需要专业对口,如非本专业请勿选择学习,如购买后学时不认,后果由学员自行承担
2.中小学教师及医护人员不能购买学习;其他专业学习前请咨询单位负责人
3.在线咨询QQ:80174890 微信:xuechuo 电话:13229999808